-
险些被强拆,投资2000余万元的养猪场终于保住了
“多亏了你们,我的养猪场终于保住了!”近日,申诉人石拥军激动地对湖北省赤壁市检察院检察官说。 石拥军租赁赤壁市新店镇花亭桥村97亩集体土地进行规模化生猪养殖。2017年12月,国土资源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石拥军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修建养殖场属于非法占地行为,责令石拥军拆除养猪场,恢复土地原状,对其处以190余万元罚款,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8年4月,法院作出行政裁定,…- 342
- 0
-
该地既不违法也不属于禁养区,备案为何下不来?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做到保供稳价。目前各部门正加快部署新一轮生猪稳产保供新举措。如农业农村部要求暂停执行关于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选址距离规定;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允许包括生猪养殖在内的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等。 然而最近山东沂南县青驼镇一位生猪养殖户孟先生向山东广播电视台反映,去年4月他通过公…- 669
- 0
-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已到期,自动废止)
2019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表明《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此文到期,自动废止。 查看新的规定通知,请点击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 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 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4】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11.8k
- 0
-
解读《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改进设施农业用地政策 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为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建立设施农业用地保障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日前,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2月19日,自然资源部召开媒体座谈会,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司长刘明松和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潘文博对《…- 1.7k
- 0
-
生猪养殖可使用林地,且不占用林地定额。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生猪养殖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资字〔2019〕163 号 为支持生猪养殖,做好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现就生猪养殖涉及使用林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猪养殖使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中宜林地的,可以由养殖企业(户)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林地承包方或经营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报县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备案,这部分宜林地按不改变林地用途使用,不占用林地定额。 养殖企业(户)从事养猪活动结束…- 732
- 0
❯
个人中心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
扫码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幸运之星正在降临...
点击领取今天的签到奖励!
恭喜!您今天获得了{{mission.data.mission.credit}}积分
我的优惠劵
-
¥优惠劵使用时效:无法使用使用时效:
之前
使用时效:永久有效优惠劵ID:×
没有优惠劵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