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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非洲猪瘟防控与复养技术指南在大北农实践复养成功,非洲猪瘟疫苗将有80亿元的潜在市场
非洲猪瘟疫苗即将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9月10日,中国农业科学院举办的“非洲猪瘟防控与生猪复养技术推介会”上,中国农科院发布称,由哈尔滨兽医研究所自主研发的非洲猪瘟疫苗——一株双基因缺失弱毒活疫苗,已完成了实验室研究,突破了以原代骨髓巨噬细胞实现疫苗规模化生产的重大技术瓶颈,完成了兽药GMP条件下的中间产品制备和检验。目前已提出生物安全评价申请,即将进入临床试验阶段。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所…- 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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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兽药GLP\GCP的单位有哪些?
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464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未经农业部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其完成的研究、试验数据资料不得用于兽药注册申请。 截止至2019年6月12日,已符合兽药GLP/GCP的单位如下: 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单位有:天津渤海农牧联合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 …- 2.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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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兽药、饲料和新兽药等相关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已被国务院取消(农办法【2019】3号)
农业农村部通知要落实涉农的3项行政许可事项,一是取消已经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审批,改成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取消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改为备案制度;三取消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改为备案制度。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厅(局、委),部畜牧兽医局: 2019…- 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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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日后申报并获批的兽药临床试验,应严格按照兽药GCP要求执行。 (农办牧〔2019〕23号)
农办牧〔2019〕23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新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变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按照《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批准的兽药临床试验如需延期,应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延期;如发生试验方案内容等变更,应向原批准机关报告。为进一步做好新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延期申请以及变更报告等相关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临床试验实施时间问题 按照《新兽药研制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临床试验批准后…- 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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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布7家单位的48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GLP”或“兽药GCP”的要求(农办牧【2018】73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兽药非临床研究及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结果的通知 为规范兽药研究活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兽药非临床研究与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检查办法》以及监督检查标准,我部组织专家对天津渤海农牧联合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经监督检查,7家单位的48个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 1.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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