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多年的临床用药实践,笔者简要从“稳”、“准”、“狠”三个方面来谈兽医临床选好药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供广大兽医工作者参考。
一、临床用药时应做到“稳”中取胜
正确选药:一是要选择符合兽药生产标准的药物。选药时要详细检查药品的生产批号、出厂日期、有效期、检验合格证等;二是要根据对疫病的正确诊断和药物在动物体内的动力学知识,确定选用何种药物来治疗。
合理搭配用药:临床用药时,兽医应根据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并举的原则。确定何种药物与何种药物搭配,如何配制,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用药时要提前预见药物的疗效和不良反应:临床用药时,兽医必须认识到疾病和治疗的复杂性,作好详细的用药计划,并对可能发生的毒副作用采取有效的防护手段和措施,尽可能达到预期的用药目的。
避免多种药物同时使用:疾病确诊后,兽医的主要任务就是选择最有效、最安全、最易得的药物进行治疗。用药时,除了具有确定协同作用的联合用药外,一般情况下不应该使用多种药物同时治疗。防止药物相互作用,给病畜带来危险。同时也要慎用固定剂型的联合用药(如某些复方制剂)。
用药时要有明确的指征:临床用药时,要针对病畜的具体情况以及动物的个体差异(如怀孕、过敏)选用最可靠、最安全、最方便易得的药物制剂。反对不顾实际情况滥用药物,尤其是滥用抗生素和激素。
二、给药时应当“准”确无误
选用最合适的剂型:在确定所选用药物后,兽医要根据不同的治疗情况选用不同的药物剂型。因为不同剂型药物吸收得快慢、多少是不同的,其生物利用度、有效血浆浓度、疗效也会有所不同。
准确计算药物的剂量:药物的剂量是决定疗效的重要因素。一般情况下药物的疗效在一定范围内随着剂量的增加而加强。临床用药时片面追求药物疗效,随意增大药物剂量,无视药物的毒副作用已成为兽医临床用药上普遍存在的事实。用药时,除应根据《兽药典》、《兽药法规》的规定用药外,兽医还应根据药物的理化性质、毒性和病情发展的需要临时调整剂量,才能更好地发挥药物的治疗作用。此外,还应熟悉各种药物的质量单位和国际单位的换算,做到准确计量。
合理的给药途径:选定药物后,兽医要根据疾病治疗的需要和药物理化性质选择合理的给药途径,使药物以最便捷的方式到达靶器官或靶细胞,从而提升药物的治疗效果。另外,不同的给药途径影响药物的生物利用度和药效阈值出现的时间,并以此作为下一次给药时间和给药剂量的依据。
三、 特定情况下用药必须“狠”
在特定情况下(如急性中毒、急性传染病)用药必须“狠”,也就是常说的“急症用猛药”。在特定情况下,兽医一定要根据动物发病的情况,药物的理化性质对所使用的药物一次性用够、用足,以最大限度的保住患畜的生命,减缓临床症状,赢得进一步治疗的宝贵时间。毒性极大的药物,一次不能多给,但又需要大剂量来治疗的药物,可采用缩短给药间隔时间,反复多次用同一药品的办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