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官网2024年10月15日消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国药集团动物保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上海创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猪伪狂犬病灭活疫苗(C1201/△gE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35号。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通用名称】猪伪狂犬病灭活疫苗(C1201/△gE株)
【注册分类】三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4)新兽药证字58号
【监测期】3年
【研制单位】国药集团动物保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大学、上海创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成份与含量】疫苗中含有灭活的猪伪狂犬病基因缺失病毒(C1201/△gE株),灭活前的病毒含量为10 8.0 TCID 50 /ml。【备注:8.0是上标数字,50是下标数字。】
【性状】久置后有少量沉淀,振摇后呈淡粉色或白色均匀混悬液。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伪狂犬病。免疫产生期为一免后28日,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与用量】颈部肌肉注射。
仔猪在3~4周龄接种2.0ml,14日后以同剂量加强接种1次。
母猪在产前7~8周接种4.0ml,14日后以同剂量加强接种1次。
【不良反应】一般无可见的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本品仅用于接种健康猪。
(2)疫苗应避光保存,切忌冻结,冻结过的疫苗严禁使用。
(3)使用前,应将疫苗恢复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4)接种时,应作局部消毒处理。
(5)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24个月。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和企业公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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