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产品的基本情况/产品说明书
【兽药名称】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传染性鼻气管炎二联灭活疫苗(NMG株+LY株,悬浮培养)
【注册分类】二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16)新兽药证字51号
【监测期】4年
【研制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扬州优邦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与含量】含灭活的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病毒NMG株和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LY株。
每头份疫苗水相中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病毒NMG株和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病毒LY株的抗原含量分别为16μg、10μg。
【性状】乳白色或淡粉红色乳剂。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和牛传染性鼻气管炎,二免后14日产生免疫力,免疫期为4个月。
【用法与用量】肌肉注射。
2月龄以上牛,每头2.0ml,首免后21日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隔4个月免疫一次,每头2.0ml。
【不良反应】
(1)轻微反应注射动物精神、食欲正常,注射局部无明显变化,泌乳正常,仅体温一过性升高,1日内恢复,无其他可见临床体征变化。
(2)中度不良反应个别动物注射部位轻微肿胀、体温一过性升高0.5~1℃、减食1~2顿,奶牛可出现一过性泌乳量减少,随后症状逐渐减轻、消失。
(3)严重不良反应因品种、个体的差异,个别牛接种后可能会出现因过敏原等引起的急性过敏反应,如焦躁不安、呼吸加快、肌肉震颤、可视黏膜充血、瘤胃鼓气、鼻腔出血等,应及时使用肾上腺素等药物进行抢救,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
【注意事项】
(1)疫苗应在2~8℃冷藏运输,不得冻结,并尽快运往使用地点。运输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日光直射。
(2)使用前应仔细检查疫苗。疫苗中若有其他异物、瓶体有裂纹或封口不严、破乳、变质者不得使用。使用时应将疫苗恢复至室温并充分摇匀。疫苗瓶开启后限当日用完。
(3)本疫苗仅接种健康牛。病畜、瘦弱、怀孕后期母畜及断奶前幼畜慎用。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射器具和注射部位应严格消毒,每头更换1次针头。曾接触过病畜人员,在更换衣、帽、鞋和进行必要消毒之后,方可参与疫苗注射。
(5)疫苗对安全区、受威胁区、疫区牛均可使用。疫苗应从安全区到受威胁区,最后再注射疫区内受威胁畜群。大量使用前,应先小试,在确认安全后,再逐渐扩大使用范围。
(6)在非疫区,二免后21日方可移动或调运。
(7)在紧急防疫中,除用本品紧急接种外,还应同时采用其他综合防治措施。
(8)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2个月。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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