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官网2024年7月10日消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XJ03株+4型MD0322株+5型SH0165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804号。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兽药名称】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XJ03株+4型MD0322株+5型SH0165株)
【注册分类】三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4)新兽药证字39号
【监测期】3年
【研制单位】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与含量】疫苗中含灭活的猪肺炎支原体和副猪嗜血杆菌4型、5型培养物,每头份含灭活的猪肺炎支原体1.0×10 9CCU、副猪嗜血杆菌4型和5型均为4.0×10 9CFU。【备注:两个9均为上标数字。】
【性状】静置后,上层为澄清液体,下层有微黄色或灰白色沉淀,振摇后呈均匀混悬液。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由猪肺炎支原体感染引起的猪支原体肺炎和副猪嗜血杆菌4型、5型感染引起的副猪嗜血杆菌病。
免疫产生期为二免后14日,免疫持续期为3个月。
【用法与用量】颈部肌肉注射,2.0ml/头。
仔猪在14~21日龄首免,21日后二免;
后备母猪在产前8~9周首免,3周后二免,以后每胎产前4~5周免疫1次。
【不良反应】一般无不良反应。
疫苗注射后,个别敏感猪可能出现轻微体温反应,可用抗过敏药物(如地塞米松、肾上腺素等)进行治疗,同时采用适当的辅助治疗措施。
【注意事项】
(1)仅用于健康猪。
(2)疫苗贮藏及运输过程中切勿冻结,使用前将疫苗恢复至室温,并充分摇匀。
(3)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包装,如发现破损、残缺、文字模糊、疫苗过期等,禁止使用。
(4)注射时,应执行常规无菌操作。
(5)疫苗开启后,限8小时内用完。
(6)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贮藏与有效期】
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据武汉科前介绍,猪肺炎支原体和副猪嗜血杆菌是影响我国养猪生产的主要细菌性病原菌。
临床上两种病原混合感染比例高,严重影响饲料利用率,使猪生长发育缓慢,并易继发其它病原感染,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此外,近年来国家不断倡导无抗养殖,在集约化养殖场细菌性疾病高发的情况下,若减少抗生素的使用量或禁止饲料添加抗生素,将会给整个养猪业细菌性疾病的防控带来巨大挑战。
在此情况下,疫苗免疫将是防控细菌性疾病的最佳方式。
目前市售疫苗只有猪支原体肺炎或副猪嗜血杆菌病的单类型疫苗,为解决现代化养殖场防疫的需要,“猪支原体肺炎、副猪嗜血杆菌病二联灭活疫苗(XJ03 株+4 型 MD0322 株+5 型 SH0165 株)”研制成功,可同时对这两种疫病进行预防,减少疫苗使用量及因疫苗免疫带来的应激反应,有利于猪细菌性疫病的防控和提高养猪业经济效益。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和企业公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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