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8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硕腾公司美国查理斯堡生产厂等3家公司生产的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P-5722-3株,Ⅰ)等4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该产品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西班牙海博莱生物大药厂生产的猪伪狂犬病活疫苗(Bartha K-61株)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农业农村部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