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IE关于动物进出口贸易基本要求
OIE对动物贸易有以下主要规定:
1)进口前开展进口风险分析;
2)官方兽医签发国际兽医证书,证明无相关疫病临床症状等内容;
3)贸易动物要有正确标识;
4)根据进口国要求对贸易动物进行了实验室检测/免疫接种、消毒/杀虫等;
5)隔离检疫;
6)符合动物福利要求。
二、欧盟生猪调运基本要求
欧盟成员国之间活动物的调运必须有由官方兽医签发的卫生证书,到达目的地后,调运动物要被进行随机检查;除一般卫生要求外,如果成员国内发生严重的外来疾病,也可针对活动物贸易制定一些特定要求。
欧盟理事会指令具体要求。
1)来源地兽医主管机构要保证调运猪的来源场或地区不是相关疫病的感染区,并在调运前进行了相关疾病检测;
2)动物进行了正确的标识;
3)官方兽医对要调运的猪进行临床检查且未发现疾病临床症状,签发兽医卫生证书;
4)动物的调运情况要在TRACES(贸易管理专家系统)系统中进行记录;
5)在调运途中或到达目的地,要对调运动物进行抽查;
6)猪运输要满足欧盟动物运输福利保护法规。
三、美国生猪跨州调运基本要求
美国生猪跨州调运要求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类管理疫病,对动物疫病分别实施禁止(如非洲猪瘟、猪瘟、猪捷申病、猪传染性水疱病)、限制(如猪布鲁氏菌病、猪伪狂犬病)、不限制(如猪萎缩性鼻炎、猪流感等)跨州调运的制度;
2)按照分区分群管理的原则,设定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动物的不同调运监管要求(可供选择),并由认证兽医签发跨州调运兽医监督证书;
3)动物卫生状况的确立要以实验室检测作为依据,并据此实施用途管制;
4)调运动物必须具有完备的官方标识,从而提高疫病追溯能力;
5)运输设施要确保清洁卫生,并满足动物福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