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官网2024年1月15日消息,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国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派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猪伪狂犬病活疫苗(TP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751。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兽药名称】猪伪狂犬病活疫苗(TP株)
【注册分类】三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4)新兽药证字2号
【监测期】3年
【研制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国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派生物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与含量】 疫苗中含有猪伪狂大病病毒TP株,每头份疫苗病毒含量应>105.0TCID50。【备注:5.0是上标数字,50是下标数字】
【性状】淡黄色海绵状疏松团块,易与瓶壁分离,加入稀释液后迅速溶解。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伪狂犬病,接种后7日产生免疫力,免疫期为6个月。
【用法与用量】肌肉注射。有母源抗体的仔猪8~10周龄免疫1ml(含1头份);无母源抗体的仔猪,在 21~28日龄免疫1ml(含1头份);后备母猪配种前4~5周和2~3周各免疫1次每次1ml(含1头份);怀孕母猪产前30~40日免疫1次,每次2ml(含2头份);种公猪每年免疫2~3次,每次2ml(含2头份)。
【不良反应】一般无可见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在贮藏和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光、冷藏。
(2)本品仅用于接种健康猪。
(3)疫苗稀释前如发现潮解变形,应废弃。
(4)妊娠母猪接种疫苗时要适当保定,以免引起机械性流产。
(5)稀释后的疫苗应放在冷暗处保存,须当日用完。
(6)接种时,应执行常规无菌操作,每接种1头动物更换1个针头。
(7)剩余的疫苗及疫苗瓶不能随意丢弃,须经加热或消毒灭菌后方可废弃。
【规格】(1)10头份/瓶 (2)20头份/瓶 (3)40头份/瓶 (4)50 头份/瓶
【贮藏与有效期】-20℃以下保存,有效期为 24 个月。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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