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6日,农业农村部官网发布,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批准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中海生物制药(泰州)有限公司、青岛中仁澳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猪伪狂犬病毒gE/gI基因缺失灭活疫苗(ZJ011G株)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具体详见农业农村部公告第650号。
新兽药的基本情况
【兽药名称】猪伪狂犬病毒gE/gI基因缺失灭活疫苗(ZJ011G株)
【注册分类】三类
【新兽药注册证书号】(2023)新兽药证字05号
【监测期】3年
【研制单位】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农业大学、中海生物制药(泰州)有限公司、青岛中仁澳兰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成分与含量】疫苗中含灭活的猪伪狂犬病毒gE/gI基因缺失毒株ZJ011G,每毫升疫苗所含病毒灭活前的病毒含量为107.0TCID50。
【性状】淡粉红色或乳白色均匀乳状液。
【作用与用途】用于预防猪伪狂犬病。免疫产生期为3周;免疫期为4个月。
【用法与用量】颈部肌肉注射。21日龄以上猪首免,1ml/头,间隔21日以同样剂量加强免疫一次。母猪分娩前40~45日首免,4ml/头,间隔21~28日以同样剂量加强免疫一次。
【不良反应】
一般无明显的不良反应。个别猪接种疫苗后,于注射部位可能出现轻度肿胀,体温轻度升高,1~3日后恢复正常。
【注意事项】
(1)仅用于接种健康猪。
(2)使用前恢复至室温,摇匀后使用。
(3)若出现破损、异物,切勿使用。
(4)用过的疫苗瓶、器具和未用完的疫苗等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贮藏与有效期】2~8℃保存,有效期为18个月。
来源:大畜牧综合农业农村部,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