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畜牧分享猪价资讯第937天
在统计的27省中,25省上涨,0省下跌,2省持平;与昨天相比,上涨省份数多3个,下跌省份数不变,持平省份数少3个。上涨幅度均在0.1-0.2元期间。
在统计的27省中,最高猪价有1省跌破6元,有25省跌破7元,有1省高于8元,同时也高于9元,其中海南最高9.0元,紧接其后的是福建上涨至7.0元,浙江上涨至6.9元,与广东一样,另外新疆最低5.6元;而省份之间最高价和最低价相差3.4元。最低猪价有7省跌破6元,吉林和新疆最低5.3元。
下跌省份:无;
持平省份:海南、新疆2省;
上涨省份:其它25省市。
● 正邦科技:3月仔猪销量和均价均出现上涨
近日,正邦科技披露2022年3月份生猪销售情况,公司2022年3月销售生猪96.72万头,环比增长93.36%,同比下降6.84%,近4个月最高;
销售收入9.80亿元,环比增长68.59%,同比下降65.54%;
商品猪(扣除仔猪后)销售均价11.30元/公斤,环比下降3.15%,同比下降54.55%。
其中,正邦2022年3月销售仔猪15.95万头,环比增长320.84%,同比减少37.89%,占总销量的16.49%,3月仔猪销量是近10个月高。
经计算,正邦2022年3月仔猪销售均价为214元/头,环比增长14.85%,环比连续2个月上涨,同比下降86.13%,同比连续12个月下跌;3月仔猪均价是近7个月最高价。
更多数据图表请点击:正邦科技2022年3月及1季度生猪销售情况
● 大北农:1季度生猪销量超100万头同比增长41%,收入同比减少42%
近日,大北农披露2022年3月份生猪销售情况,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2022 年 3 月销售生猪 37.39万头,环比增长 33.06%,同比增长 32.59%;
销售收入 4.78亿元,环比增长29.89%,同比减少42.34%。
大北农2022年3月商品猪销售均价 11.67元/公斤,环比下降 2.42%,环比连续4个月下降,同比下降53.71%,同比连续17个月下降。
2022年1季度,大北农累计销售生猪107.14 万头,同比增长40.90%;
累计销售收入14.54亿元,同比减少41.77%。
更多数据图表请点击:大北农2022年3月及1季度生猪销售情况
● 自2022年5月1日起,广东暂停其他省屠宰用生猪的调入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官网4月3日消息,广东省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的通知》,为切实加强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统筹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调运监管和生猪产品稳产保供等工作,推动我省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采取活猪调运有关措施的函》(农办牧函〔2019〕21号)、《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农牧发〔2021〕12 号)、《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和《中南区生猪调运管理办法》(中南区联防〔2020〕1号)等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5月1日起,暂停省外屠宰用生猪调入我省。今后,我省将根据重大动物疫病风险情况适时调整生猪调运政策。
二、获得国家非洲猪瘟无疫区、无疫小区评估认定的省外生猪养殖企业,办理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后,可“点对点”调运屠宰用生猪到我省。“点对点”调运距离,原则上不超过1000公里。
三、省外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以下且用于育肥饲养)可“点对点”调运到我省。
四、省外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生猪产品,可依法调入我省,无须备案,无须经过指定通道。
五、指定通道检查站要加强监督检查,严禁违法违规调运省外生猪进入我省。屠宰厂(场)要加强对入场生猪的查验,不得接受未办理生猪“点对点”调运备案和未经指定通道检查站查验的省外生猪。
各地要加强对养殖、屠宰、运输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调运生猪和生猪产品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湖南省2021年农业行政执法10大典型案例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4月14日消息,2021年,湖南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立足“保供固安全,畅通促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农资质量、长江禁捕、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办案件3895件,罚款1955.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8.48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293.21万元,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筛选了10起典型案例,其中有1例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1例跨省运输动物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案、1例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1例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生猪案等。
1、衡阳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某贸易有限公司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2021年5月13日,衡阳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称某贸易有限公司通过“拼多多”电商平台销售动物疫苗。经调查,当事人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含兽用生物制品,但其从2020年4月起在“拼多多”电商平台销售兽用生物制品46单,违法所得3847.62元。衡阳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47.62元,罚款7695.24元的行政处罚。
2、醴陵市农业农村局查处某运输公司跨省运输动物未经指定通道入省境案
2021年6月25日,醴陵市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称有两台运输仔猪的车辆未经指定通道从江西省进入该市。经调查,6月24日,某运输公司安排司机郑某、周某分别驾驶生猪运输车辆,从江西省某养殖场装载经检疫合格的仔猪共1020头,于25日凌晨4时从武深高速醴陵泗汾出口下高速,运送至该市贺某养殖场,该高速出口非湖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入省境通道。醴陵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3、湘潭县农业农村局查处谭某等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案
2021年8月27日,湘潭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发现谭某等9人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现场查获已屠宰生猪1头,生猪产品47.3吨。现场还查获敌敌畏、胭脂红、亚硝酸钠等添加剂,刀、钩等屠宰工具及猪肉产品熏制设备。经对查获的生猪产品抽样检验,该批生猪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谭某等9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湘潭县农业农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该案由公安机关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4、湘西自治州农业农村局查处湖南某有限公司吉首分公司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生猪案
2021年4月9日,湘西州农业农村局收到省农业农村厅的核查函,随后对当事人湖南某有限公司吉首分公司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经调查,3月24~25日,当事人向云南省养殖户吴某销售了567头仔猪,货值金额32.788万元,当事人作为货主,在销售前未履行检疫申报义务,构成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动物的违法行为。湘西州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9182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云南省养殖户吴某的违法线索移交给其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更多详情>>>
● 部分上市猪企股价(截止2022年4月15日11 :30)
● 本周生猪期货行情(截止2022年4月15日1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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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农村部最新数据:2022年4月第1周畜牧业产品价格情况及走势
☞ 发改委最新数据:2022年4月第1周生猪和家禽盈利情况及预期
☞ 牧原、温氏等6家上市猪企2022年3月及1季度生猪销售情况
☞ 一周国际动物疫情动态(2022年3月24日-3月30日)
来源:大畜牧综合,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