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1日原农业部发布了《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三级防护标准》,主要是为了加强兽用疫苗生产企业生物安全管理,其疫苗生产检验过程中涉及活病原微生物操作的生产车间、检验用动物房、质检室,污物处理、活毒废水处理设施以及防护措施等都需遵守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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