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一、受理编号D320000201807040058南通海门市正余镇瑞丰村的一家养鸡场(美国投资的),臭气熏天。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海门泰森禽业发展有限公司瑞丰养殖场,目前养殖肉鸡21万羽,该养殖场与周边居民区距离东侧约300米、南侧约150米,西侧约130米,北侧约180米。该养殖场2011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未通过环保验收。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通过设置隔音板、加高围墙和围墙边种植绿化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恶臭气体采取水喷淋和种植绿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18年6月29日,对养殖场周界恶臭气体和噪声采样监测,除西厂界处噪声超标0.2分贝外,东、南、北界外噪声、周界恶臭浓度均达标。
整改处理情况:1.海门市环保局对该养殖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要求该养殖场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新进鸡苗擅自组织养殖。同时,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海门市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正余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按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督促企业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沟通和解释工作。
八十、受理编号X320000201807030043南通市滨海园区的南通远东畜禽养殖场,恶臭扰民。
经查,南通远东畜禽养殖场目前养殖生猪约4600头(种猪800头),生猪养殖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报告(登记)表》于2016年12月经通州湾示范区规划建设环保局同意备案,并于2018年3月在区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现场检查,养殖场养殖废水、猪粪用于沼气发电,沼液、沼渣作为有机肥还田;养殖场恶臭采用水帘处置,并通过在猪舍排风扇外加装隔臭罩、饲料中添加药剂、厂区周围喷洒专用香水方式等方式减少恶臭排放,但尚有部分猪舍未安装隔臭罩。第三方检测机构分别于7月3日、5日对养殖场厂界恶臭进行检测,其中7月5日恶臭浓度超标。
整改处理情况:1.综合执法局对该养殖场臭气浓度超标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三余镇人民政府指导养殖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要求企业加装排风扇隔臭罩;对养殖场的水池进行清淤;长效保持养殖场内部环境整洁;在饲料中添加除臭药剂,厂区周边喷洒专用香水;增加废水、猪粪的清理频次。
七十九、受理编号D320000201807030075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肖桥村的一家养鸡场(业主陈建启),臭味扰民。
2018年7月4日,接交办单后,宿城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会办。
陈建启养殖场成立于2010年,位于宿城区埠子镇肖桥村,负责人为陈建启,建设地点为村庄西侧边界,依自家房屋而建,建筑面积448平方米,目前存栏蛋鸡5000羽左右,鸡日龄约240天。该养殖场养殖规模不属于江苏省划定的规模养殖场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进行建设项目登记。2017年以来,埠子镇督促陈建启鸡场先后5次进行改造,累计投入3万余元,修建了全封闭式化粪池和污水存贮池,房顶搭建防雨棚、实施雨污分流,在排风扇外修砌密封间,用排风扇和通风管把鸡舍内的热风排向远离村民居住处,鸡粪定期外运用作农田肥料,鸡场内部卫生定期打扫。该场粪污处理设施完备,建有全封闭式化粪池和污水存贮池,利用排风扇和通风管将养殖场养殖气味排往农田方向。风向变化时养殖臭气存在一定程度的扰民。信访人反映基本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2018年7月7日,宿迁市环保局宿城分局已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对该养殖场周边废气进行布点监测,待监测结果出来后再视情予以处理。目前,埠子镇要求养殖户本批次蛋鸡饲养到阴历年底后不再饲养,在此期间,严格按照区、镇要求进行整改。
七十八、受理编号D320000201807030089盐城市射阳县兴桥镇日新村4组的陈德四养鸡场,没有环保手续,臭味扰民。
经射阳县政府、县环保局、农委、兴桥镇等相关人员调查:该养鸡场不属于规模化养殖,粪污经简易储粪池发酵后还田,未发现有粪污直排现象,但储粪池无防渗漏措施,也未采取防臭措施。
整改处理情况:该养殖户已对储粪池内鸡粪进行清运,兴桥镇已对该养殖户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兴桥镇粪污处理中心正在建设。
七十七、受理编号X320000201807020030盐城市东台市五烈镇镇南村的养鸡场(离村庄100米),鸡粪直排河道,造成河水发黑。
经东台市政府、五烈镇、东台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涉及2家养鸡场,夏新强和夏新州养鸡场均建有蓄粪池,部分鸡粪定期清运还田,部分由吸粪车运至五烈镇龙泰有机肥厂制作有机肥,未发现2家养鸡场有粪污排放口。因梅雨季节,2家养鸡场附近的生产河(蚌蜒河支流)水质略浑浊,五烈镇已对该河道进行清淤,对水草进行清理打捞。
整改处理情况:目前,2家养鸡场的蓄粪池已清空,封闭工作已完成,并联系吸粪车定期清理蓄积粪污。东台市五烈镇将定期对生产河进行清淤,防止水体发臭。
七十六、受理编号X320000201807020055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福利村有近三十户猪羊养殖户,造成环境脏乱差,粪便扰民。
通州区东社镇福利村现共有生猪养殖户27家,山羊养殖户6家,除通州区五甲镇景祥养殖场和通州区五甲镇腾飞山羊养殖场2家规模较大外,其余31家主要为村民利用自家房前屋后进行养殖。经现场核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养殖场(户)场区内养殖异味较大;2.部分养殖户畜污处置不到位,存在露天堆放养殖废弃物的现象;3.拟停止生猪养殖的2家养殖场还未彻底关停,还有5家生猪养殖场正在实施整治中,未整治到位。
整改处理情况:1.东社镇政府于7月13日前关停尚未开始治理的两家养殖户。
2.东社镇政府要求5家整治中的养殖户于7月13日前按标准完成治理任务。
3.东社镇政府对已通过区级验收的21家养殖场(户)立即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4.东社镇政府对10天内不能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仍存在养殖废弃物直排现象的养殖场(户)坚决予以关停。
七十五、受理编号X320000201807020048南通海安市大公镇北凌村五组储有余建了二幢鸡舍养鸡,臭味扰民。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储有余蛋鸡养殖户,处非禁养区,蛋鸡存栏量5000羽,为非规模化养殖场。检查发现该养殖户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粪,平时积存于鸡舍内鸡笼下的承粪池内,定期用泵抽出,输送至周边村民农田肥田;鸡舍内平时采用自然通风的方式给鸡舍降温,检查时鸡舍两侧的窗户均打开,排风扇正在使用,用于给鸡舍降温,在鸡舍北侧未闻到明显恶臭气味,但在鸡舍南侧排风扇下风向能闻到明显的恶臭气味。该养殖场距北侧住宅区约35米,南侧为农田,农田南侧住宅区距离约200米。如在特定的气象条件下,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味对周边村民有一定的影响。现场对养殖场废气进行检测,结果待出。
整改处理情况:1.海安市环保局、农委已对储有余蛋鸡养殖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该养殖场加强日常管理,采取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海安市环保局将根据废气检测结果,依法对该养鸡场进行处理。
3.大公镇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加强对该养鸡场的巡查督查力度,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协调好该养鸡场与周围居住户的关系,维护好社会稳定。
七十四、受理编号D320000201807020005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的胡姓养猪场,臭气熏天。
经大丰区大中街道、大丰区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户住宅西侧猪舍无生猪存栏,南侧2幢猪舍有存栏生猪。所有收集池均采取了防雨、防渗、防恶臭措施,生物发酵床已采取封闭遮盖措施。现场未发现粪污外排现象,猪舍排风扇附近有异味。
整改处理情况:该养猪场对猪舍排风扇附近定期喷洒除臭剂。
七十三、受理编号D320000201807020039南通启东市寅阳镇寅南村 19 组的一家养猪场(老板名为杨印兵),共养有约200头猪,将猪粪直接倾倒在养猪场旁东西走向河道内。
经查,杨印兵猪场目前存栏母猪20头,小猪40头,壮猪150头左右,该养猪场产生的猪粪经化粪池处理后,干粪送农田综合利用,上清液排入西侧泯沟。现场发现西侧泯沟环境较差,水色较深,有泡沫漂浮。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因养猪年代久远,化粪池效果不太好,导致部分猪粪直排西侧泯沟。
整改处理情况:1.启东市环保局要求杨印兵立即停止向外环境直接排放养殖废弃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污染,清理整治西侧泯沟。
2.寅阳镇政府要求杨印兵养猪场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拆除。
3.市环保局、市农委、寅阳镇政府督促杨印兵养猪场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问题处理到位。
4.启东市政府要求寅阳镇党委政府做好与信访群众的解说与沟通工作,并通报该信访处理结果。
5.杨印兵养殖户2018年7月4日开始清理整治西侧泯沟
七十二、受理编号X320000201807010009盐城市东台市溱东镇志刚村的养鸡户用船将鸡粪运至苏鲍东河堤旁,并用泵直接将鸡粪打入河道(总量1万吨以上),污染河水。
经东台市政府、溱东镇、东台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的东台市溱东镇志刚村的河道为友谊河(该河道南段为苏鲍河),现场检查未发现河道周围有堆存的畜禽粪便和运送鸡粪的船只,未发现养鸡户用泵直接将鸡粪打入河道的情况。在此次举报前,2018年3月30日,群众反映志刚村5组养鸡户鸡粪排放于志刚村与海安县白甸镇官垛村交界处的南北河河内,经查,确有养殖户将暂未利用的鸡粪暂存友谊河堤旁,用于日后下田追肥,由于养鸡户堆放点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部分粪便外泄于该河段内,2018年4月4日,东台市溱东镇制定整改方案,4月6日出动2台挖掘机、10
台吸粪机等相关机械设备对现场进行清理,所有粪便全部运送至东台市鑫农畜禽粪便处理中心处理,共计清运约5000吨,4月21日已清理到位。东台市环境监测站现场对友谊河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和类大肠菌群符合Ⅳ类水标准、氨氮和总磷略高于Ⅴ类水标准。友谊河内仍淤积少量未清理彻底的粪便,水体质量较差。
整改处理情况:东台市溱东镇组织清淤船只正在对友谊河进行清理作业,预计7月10日前完成;溱东镇畜禽粪便处理中心项目预计2018年9月底建成,建成后全镇的畜禽养殖粪便将统一收集处理。东台市环保局将持续跟踪监测。
七十一、受理编号X320000201807010026南通市通州区张芝山镇一条近百年的老河,河道脏乱,水质黑臭,恶臭扰民。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芝西中心横河,现场检查发现,由于东侧河道断头导致水体流动性差,水体黑臭。河道沿线为张芝山农贸市场、第三人民医院及数个居民集中区,除通海新村和银洋河新村污水已纳管外,其余居民、农贸市场和第三人民医院污水均没有纳管,直接排入该河道中。
整改处理情况:1.将张芝山农贸市场、第三人民医院等单位实施雨污分流,污水接入南一环路市政管网。
2.在银洋河公寓西侧泯沟及芝西中心横河东侧铺设污水管网,收集两侧小区及居民户产生的污水,统一接入市政管网,送至南部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在芝西中心横河、银洋河、朝阳竖河河口分别建三座泵站,定期引入新鲜水源,增加水体流动性,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强河道长效管护,巩固整治成果。
4..河道两侧小区及居民户生活污水纳管工作已完成勘察和初步设计,正在进行扩初方案设计;三座泵站正在进行设计招标。
一、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00037反映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台街道西山村304号西隔壁的废弃采石场内 , 露天堆放猪牛等粪便杂物,臭味扰民,污染环境。
6月12日上午9点,云台街道办事处派出党工委副书记张浩、组宣委员陈鹏、农经的工作人员武传进到西山村会同村书记颜丙春,村委主任江尧枝到被举报对象养殖场地现场调查,经核查情况属实。云台街道西山桃园废弃采石场内,养殖户姚季来在此废弃内养殖16头牛、36头猪。养殖场地家畜粪便乱堆放,场地脏乱差。
情况属实。
要求养殖户彻底打扫卫生,砌“三格式”化粪池,禁止露天堆放家畜粪便,于6月30日前整改完毕。并签订协议书,等达到出栏后出栏,不再饲养。加强对整改情况再跟踪督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二、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100006反映盐城市阜宁县金沙湖开发区两合居委会“6·23”风灾安置点南侧的养鸡场异味扰民。
经调查,该养鸡场未采取防治恶臭气体措施,收集塘内鸡粪产生的恶臭对周边空气环境有影响。
情况属实。
阜宁县金沙湖管委会责令业主自行拆除鸡舍,目前已拆除2个鸡棚,鸡粪清理和养鸡地块修复平整工作正在同步进行。
三、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100007反映扬州市邗江区的扬州大学规模化奶牛养殖场未批先建、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没有污染防治设施、雨污不分流,污染七里河。
1、关于未批先建问题。该项目1996年以来先后经历过二次搬迁建设,原扬州市计划委员会和扬州市环保局分别对其相关手续进行了审查批复,项目已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不属未批先建。
2、关于卫生防护距离不足问题。项目环评中记载:项目南侧为扬冶路,其余三边为农田或农居。最近农居距新场围墙距离约500米。由于城市建设扩容,锦苑居民小区、紫荆苑居民小区相继在其近邻新建,造成卫生防护距离不足。
3、关于污染防治设施问题。农牧场已按环评要求在牛舍东侧建有奶牛尿一级、二级氧化池(均采取了混凝土防渗及绿植防护),充分氧化处理后的尿液最终用于场区内约200亩试验田施肥;场区内北侧建有一个全封闭堆积牛粪发酵场,发酵后用于场区内部农田还田和协议外包外运(还田、养殖等)等。
4、关于雨污不分流、污染七里河问题。本项目产生的所有生产废水全部实现还田利用,不外排;办公楼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净化后排入场区南侧市政污水管网。现场勘查证实,无入河污水排口。
5、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现场调查中发现厂区内污水沟没有及时清理,牛粪发酵后下田摊铺时会有臭味散发。6月12日上午,经第三方监测,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3,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排放标准。
情况部分属实。
1、该单位立即对厂区内的排污设施、道路、牛舍进行清理。
2、为彻底解决该农牧场气味扰民问题,2016年1月16日,扬州市人民政府与扬州大学签署全面深化合作协议,确定由扬州市政府、扬州大学和高邮市三方合作在高邮市八桥镇农业生态园共建扬州大学高邮现代农业科教示范园区,扬州大学实验农牧场搬迁至该园区。根据协议要求,该单位将在2018年10月份启动牧场搬迁工程,11月份将彻底搬离。
四、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90022反映南通市通州区刘桥镇燕港村18组有一家大型 鸡、猪养 殖场(马万山),存在粪便污染河道和废气扰民的问题。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林华良养鸡场,该养鸡场目前蛋鸡存栏2500羽、种鸡存栏4000羽,共计6500羽,猪舍养殖母猪1头、小猪3头;养鸡场产生的鸡粪经发酵池发酵后大部分用作苗圃施用,签有综合利用协议,少部分用高压泵喷洒到农田、蔬菜地施肥,但发酵池未加盖,农田施用鸡粪肥后也未覆土,导致臭味较大,并且遇大雨时鸡粪肥下河造成河水污染;该养鸡场距居民距离较近,用高压泵喷洒鸡粪肥时易产生恶臭气味,影响周边群众。经核查,该养鸡场距北侧九圩港河250米左右,位于通州区畜禽禁止养殖区范围内。
情况属实。
1.鉴于该养鸡场位于通州区禁止养殖区范围内,且距周边农户较近,由刘桥镇政府在9月底之前关闭,该养殖户表示愿意配合,尽快根据要求关停养鸡场,不再复养,关停评估组已进场工作。
2.要求该养鸡场一周内出售2500羽蛋鸡,对发酵池进行加盖,对种鸡场养殖区进行清理,确保养殖区露天地面无鸡粪,不得使用高压泵喷洒鸡粪肥,对周边农地内暴露的鸡粪肥进行覆土处理,减少恶臭气味散发,对养殖区四周的排水沟进行整理、加固,确保养殖区雨污分流,雨水全部排入自家池塘,不得外排。
3.目前该养鸡场已对种鸡场内及周边农地内暴露的鸡粪肥进行清理并覆土处理。
4.刘桥镇政府开展养殖场周边河道整治,北侧的万经塘近期将开工实施;同时,通州区水利局已要求刘桥镇将马反修西侧河塘区一并纳入河道整治计划,加紧实施,并加强对河道的长效管理。
五、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90062反映盐城东台市溱湖风景区对面的江苏高策农业生态园,实际为养猪场,臭气扰民。
经调查,该公司为江苏高策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养殖时防臭措施不到位,有恶臭气味产生。
情况属实。
对产生臭气环节的密闭措施已经开始施工,猪舍无组织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已联系专业公司进行设计。
六、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90066反映盐城滨海县八滩镇隆兴村的五组组长将头罾化工园区内的工业垃圾和村民的生活垃圾填埋在防汛堆边上,污染河水;隆兴养猪场和宋尖养猪场的废水污染周边环境,异味扰民。
经调查:1、防汛堆边上有一个原隆兴村的生活垃圾堆放点,堆放的是该村的生活垃圾。滨海县环境监测站对现场水样、土样进行取样化验鉴别,基本排除为危废可能。2、部分猪舍排风口未采取降尘除臭措施,有异味产生;个别养殖户存在粪污处理不到位现象。
情况基本属实。
1、 隆兴村防汛堆边上的生活垃圾已全部清运至江苏大吉环保能源滨海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处置。2、滨海县相关部门责令养猪场和养殖户在圈舍排风口设置除尘降臭设施并将粪污处理设施整改到位。
七、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90085反映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东团村五组的蔡志良养鸡场、蔡如华养猪场,畜禽粪便直接排到合心河造成河水黑臭。
经调查: 蔡志良养鸡户含粪废水直接作为农田灌溉使用, 雨污混合废水会对周边的沟河产生一定的影响; 蔡如华养猪场粪污处理系统未建设到位。现场未发现两家养殖场(户)的畜禽粪便直排合兴河现象。
情况基本属实。
一是对蔡志良养鸡户, 立即用水泵将废弃蓄粪池中的积水和粪污抽送至南侧田地中, 并进行填埋封闭, 同时加大新蓄粪池的利用力度; 二是对蔡如华养猪场, 将蓄粪池内粪便立即进行了还田, 并用挖掘机对猪舍周围的沟渠进行整理; 三是清除了合心河水面和沿线两侧的杂物。
八、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00001反映盐城东台市东台镇长青村四组通榆河西面的谢春根养猪场,使用泔水养猪,收集废油,臭味扰民。
经调查,该养猪场未建设配套除臭污染防治设施,臭气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泔水进行养殖。
情况属实。
东台市环保局对该养殖场依法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东台镇政府准备以拆迁的方式将该养猪场进行关闭,该养猪场正在进行生猪清理和粪污处理工作。
九、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80064常州市经开区横山桥镇双庙村沿江高速北边的养猪场,离无锡市江阴市月城镇双泾村不到一百米,恶臭气味扰民。
经查,反映的问题属实。
经开区农村工作局、横山桥镇政府、经开区环保分局进行现场检查。反映的“养猪场”为常州晨成养殖有限公司,位于横山桥镇双庙村,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存栏量约1万头,所在区域为武进区划定的畜禽养殖适度养殖区范围,养殖区距东北侧邱家村约320米,距北侧姚泾村约450米。该单位粪便采用干湿分离方式处理,湿粪收集进入沼气池发酵后进入沼气储罐,沼气发电,建有燃气发电机1台。沼液、沼渣以及干粪用作周边及外售有机肥料。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对该单位厂界外废气进行监测,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但该单位内部管理不善,整体布局不合理,隐患风险较大,养殖场内仍有养殖异味。目前,该单位正在按照经济开发区要求开展养殖场环境治理工作,一期改造工程已于2018年3月底完成,二期提升工程正在实施中。
经开区农村工作局要求晨成养殖公司切实加快整治进度:
1.加快实施污水接管和中水回用工程,力争在8月底完成。
2.规划建设场面雨水收集、净化体系,配套建设80亩生态湿地系统。
3.由经开区农村工作局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于6月底前对该企业进行整改后的联合验收,根据验收结果确认该企业进行继续整改或关闭取缔。如不能通过验收,则责令停止养殖,并于2019年6月底前对该养殖场实行取缔。
4.横山桥镇政府依据《关于畜禽养殖环境网格化监管的实施意见》精神,落实晨成养殖长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并接受依法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问责情况:对横山桥镇双庙村村委主任赵海平进行通报批评。
十、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80071常州市金坛区指前镇解放村的陈健华养猪场,气味扰民,粪便污染环境。
经查,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接到信访后,金坛环保局会同指前镇政府迅速进行实地勘查。反映的“养猪场”为陈建华养猪场,位于金坛区指前镇解放村,目前存栏生猪850余头。该单位养殖废水通过管道进入南北两个污水收集池,猪粪建设了一个粪便堆场,粪便与养殖污水均用于周边农田和苗木的种植,并与周边村民签订了综合利用协议。经现场调查,养猪场现场环境脏乱,猪舍未密闭,南侧污水收集池未采取防渗措施。金坛环境监测站对养猪场无组织废气与收集池污水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废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废水超出国家相关标准。
处理整改情况:1.金坛环保局对陈建华养猪场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款15万元并移送公安部门。
2.指前镇人民政府计划6月底前完成陈建华养猪场关闭取缔。
十一、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70102南通市海安县大公镇北宁(音称)村丁邦国建设的养鸡场的所在位置在2015年已被划定禁养区,但该养鸡场在2016年建成并生产至今,臭气扰民。
经查,该养殖户目前蛋鸡存栏量12000羽,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海安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1月21日下发《县政府关于印发海安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办法的通知》(海政规〔2016〕5号),该养殖户靠近二级河道红星河,红星河不属于禁养区范围。现场检查,养殖鸡舍外共建有2个加盖封闭的化粪池,未发现粪便直排现象,鸡舍周边能闻到恶臭气味,鸡舍距离北侧居民约10米,距离西侧居民约20米,鉴于该养殖户距离周边居民较近,大公镇人民政府原计划将该养殖户2019年关停。
处理整改情况:1.海安市环保局已对丁邦国蛋鸡养殖户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于2018年6月11日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海环罚告字〔2018〕97号),责令该养殖户不得新购进苗鸡饲养,逐步减少养殖量、拆除养殖设施,在未关闭到位前及时清理鸡粪,减轻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
2.海安市大公镇已制定丁邦国蛋鸡养殖户关停方案,将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关停到位。
3.海安市大公镇根据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加强对该养鸡场巡查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十二、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70026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工业园区内的温氏公司,是一家养鸡中转站,死鸡和粪便的恶臭影响周边环境。
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养殖模式主要采取“公司+农户”模式,公司提供养殖技术、饲料、防疫、供销等服务,农户负责养殖。
该公司于2011年在厂区内西北侧建设肉鸡销售部并投入运营,主要对温氏公司合作养殖户养殖的肉鸡进行集中中转出售。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及食品安全要求,防止养殖户将病死鸡乱丢弃或回流餐桌现象的发生,该公司制定制度,对所有合作养殖户的病死鸡进行有价回收,回收的死鸡进行冷藏暂存、定期外运处置。
该公司销售部项目于2017年12月18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目前销售部已建成1套废水处理设施、2座冷库。
2018年6月8日,对该公司进行检查。信访人反映恶臭问题属实。
1、未对肉鸡销售部垃圾池进行封闭,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2、未对废水处理设施池体全部进行遮盖,恶臭气体无组织排放。
3、未对收集的死鸡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置,导致死鸡腐烂产生恶臭气体。
整改处理情况:针对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大丰区环保局立即予以立案查处,于2018年6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大环罚告字〔2018〕71号),责令该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并拟处罚款10万元。
责令该公司立即采取进行整改:一是立即对垃圾池中收集的鸡毛及死鸡、冷库中蓄积的死鸡等进行无害化处置;二是拆除现有垃圾池及冷库,对拆除后的场地进行消毒杀菌处置;三是在远离居民区的地方重新选址建设高标准、配套容量的冷库,确保正常运行,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四是对厂区环境进行环境综合整治,保持厂区整洁。
责成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中心建设应急暂存冷库,以应对突发停车情况;要求区农委在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中心停产期间,合理调度利用周边西团镇、刘庄镇、南阳镇和新丰镇病死畜禽冷库对该公司收集的死鸡进行暂存。
盐城市农委将对该公司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2018年6月9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将销售部垃圾池中蓄积鸡毛及死鸡、冷库中暂存的死鸡全部清离厂区,在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新丰镇兽医站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将垃圾池拆除。对垃圾池场地、冷库及周边场地进行了消毒杀菌处置。
十三、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70030宿迁市泗洪县瑶沟乡大庄村、崔庄村、桂湾村、秦桥村、周塘村等地均有养殖场,养殖场存在污水、废气污染问题,村庄生活环境差。
接到交办单后,市协调联络组第一时间将该信访件交办至泗洪县政府,要求迅速开展调查处理,同时派人现场核查督办。 经调查核实,该信访件反应问题地点位于瑶沟乡大庄村、崔庄村、桂湾村、秦桥村、周塘村及其他村居。该乡共有9个村居,现存畜禽养殖户72户(其中养猪27户;养鸡38户;养牛4户,养鸭2户;养鹅1户)。符合省定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有14户。现有养殖场(户)中有59户通过“263”专项行动治理基本达到县农委要求的治理标准,3户水禽养殖因养殖量小(约2000只鹅),未发现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目前正在联系对养殖水禽出售,出售后将不再养殖。10户未全面落实农委综合整治提出的“三防”即防渗、防雨、防溢措施要求,但现场未发现有污水外排。
整改处理情况:泗洪县迅速组织10个工作组对该县瑶沟乡9个村居所有的畜禽养殖户进行细致排查。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迅速拟定整改方案,按照“两分离”(畜禽舍及生产设施达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三防”(各类设施防渗、防雨、防溢在此基础上控制气味扩散),“四有”(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封闭的干粪堆积场、有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污水收集储存设施、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有消纳粪污的土地和转运设施)要求,分类推进治理。明确治理时间节点,到今年6月25日完成61户治理,到6月30日再完成4户治理,剩余7户在7月5号完成治理。凡治理完成的,转入长效管控,限期未完成整改的,责令停产。
十四、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60097盐城市东台市秦东镇草舍村东面有3个养猪场, 猪粪臭味污染。
1、东台市溱东镇鑫福养殖场:养殖场内粪污收集池有臭气产生,未采取除臭措施;养殖区未采取雨污分流措施。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
2、养殖户马森:养猪场内粪污收集池有臭气产生,未采取除臭措施;养殖区未采取雨污分流措施。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
3、养殖户丁亚兵:养猪场内粪污收集池有臭气产生,未采取除臭措施;养殖区未采取雨污分流措施。举报人反映情况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一)对东台市溱东镇鑫福养殖场:2018年6月7日,东台市环保局根据检查情况,现场责令该养殖场:1、对养殖区猪舍及粪污收集池粪便进行清运,对粪污收集池进行封闭,喷洒除臭剂,采取除臭措施,减轻异味对人体感观影响;2、及时对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粪污渗出泄漏,同时做好雨污分流工作;3、整改完成后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4、加强养殖场的环境管理,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018年6月8日,东台市环保局对该养猪场生猪养殖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环罚告字﹝2018﹞67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拟处二十五万元罚款。
(二)养殖户马森:东台市环保局根据检查情况,现场责令该养殖户:1、对猪粪便收集池采取封闭措施,及时对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粪污渗出泄漏,对猪舍、蓄粪池喷洒除臭剂,同时做好雨污分流工作;2、加强养殖场的环境管理,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三)养殖户丁亚兵: 东台市环保局根据检查情况, 现场责令该养殖户: 1、对猪粪便收集池采取封闭措施, 及时对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粪污渗出泄漏,对猪舍、蓄粪池喷洒除臭剂,同时做好雨污分流工作;2、加强养殖场的环境管理,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十五、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60153盐城市东台市溱东镇邹黄村内有一个大型养猪场(规模在万头以上), 养猪场气味对距离一公里左右的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溱东村居民产生很大影响。
1、未按照国家规定收集、贮存畜禽粪便;无组织废气超标排放。(东台市环保局2018年5月份检查发现)
2、生猪养殖过程中猪舍、粪便干湿分离工序、污水处理设施及尾水暂存池防臭措施不到位,有恶臭气味产生,对周围环境有影响。
3、部分猪尿未按照环评要求处理,经气浮处理后未经水解酸化、厌氧、好氧、二沉、混凝接触消毒,直接排入尾水暂存池。
整改处理情况:1、对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气浮池等产生臭气的环节,提升环境管理要求,采取密闭措施,并安装臭气收集净化设施。
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气浮池等产生臭气环节的密闭措施6月9日开始施工,6月18日前完成建设;臭气的收集净化处理设施已联系专业公司进行设计,预计8月底安装到位。
2、提高猪舍无组织臭气收集率, 臭气经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已联系专业公司进行设计, 预计8月底安装到位。
3、将有臭气产生的尾水暂存池内的废水抽吸到废水处理设施沼气发酵池重新处理,废水经处理达到灌溉标准后排入尾水暂存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
4、按照东台市环保局2018年5月28日下达责令限制生产事先(听证)告知书(东环责限告字﹝2018﹞3号)的要求限制生产,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整改方案并实施整改。
5、按照东台市环保局2018年5月29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环罚﹝2018﹞29号)的要求,改正违法行为,按期缴纳12万元罚款,加强养殖场的环境管理,不得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018年6月8日,东台市环保局对该单位生猪养殖项目废水处理设施的气浮池、收集池有恶臭味,气浮池敞开未封闭,收集池未完全封闭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环罚告字﹝2018﹞74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拟处五万元罚款。5月28日,该单位开始分批次减少生猪存栏数,日出栏中大猪350头,计划到9月底前生猪存栏数减少50%,减少臭味的产生。
十六、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050008盐城市东台市弶港镇向阳村一家养猪场,紧挨着居民居住地,臭味对周边影响较大。
该养殖场无环保登记备案手续,治理设施不健全。通过水泵将含粪废水输送至猪场南侧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之中,含粪废水经沟渠进入南侧东西方向封闭的二沟河,外排的含粪废水产生的臭氧对周边空气环境有一定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被污染的条排沟及河道已全部清理到位。环保部门予以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养殖场正在实施整改,减少臭气影响,2018年6月底前整改到位。
十七、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20032南通市启东市北新镇新桥村1组南面的谢洪兴养猪场,废水直接排放在村周围的小河,污染小河,臭味扰民。
经查,谢洪兴养猪场现存栏生猪241头,其中母猪21头,小猪仔119只,中大猪101头,猪粪排入化粪池后经干湿分离机分离,干粪就近村民用于田间施肥,分离后的粪水排入暂存池,暂存池已用塑料防渗膜进行防渗和覆盖,后期根据农作物的季节需求用于还田。因养殖特殊性,养殖场异味对周边居民有一定污染影响。经对猪场周边沟河进行检查,东侧泯沟、南侧80米东西横河水质未见异常,西侧泯沟内水呈绿色,水质欠佳。经调查,该养猪场300立方粪水暂存池、干湿分离机为2018年3月建设或购买,之前猪粪水有排入西侧泯沟的情况。
整改处理情况:1.启东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15日对谢洪兴养猪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令其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并处罚款。
2.启东市环保局、农委、北新镇督促该养猪场严格按照农委畜禽养殖整改路线和技术要求整改到位,做好粪污集中收集处置,完善“农田消纳合同”,严禁直排;对西侧泯沟作进一步清理,改善泯沟内水质,并加强对周边泯沟和河道的保护,粪水不得进入泯沟及河道内;同时,猪舍做到日清理,对猪棚及粪污处理设施加盖封闭,防止异味扩散。
十八、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20013淮安市盱眙县管镇镇内圩村西庄组东侧的三家养猪场臭味扰民。
举报人反映的三家养猪场经盱眙县环保局、盱眙县农委、管镇镇人民政府现场查实,三家猪场经营人分别为罗飞、刘立珍、王成,生猪养殖年出栏量分别为600头、1200头、600头,其中王成经营的养猪场目前处于空栏状态。在接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单(中央督察淮联交〔2018〕6号)后,盱眙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章文风副县长6月14日带领盱眙县环保局、盱眙县农委、管镇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章文风副县长现场提出要求,必须不惜一切代价,消除臭气对周边群众生活环境的影响,环保部门要依法对3家养猪场严格查处,农委要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
整改处理情况:盱眙县环保局针对三家养猪场存在的无环保相关手续以及臭气无收集处理设施的环境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盱环责改字[2018]207号、盱环责改字[2018]208号、盱环责改字[2018]209号),并对三家养猪场进行立案查处,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盱环罚告字[2018]084号、盱环罚告字[2018]085号、盱环罚告字[2018]086号),分别告知处罚金额6万元、5万元、5万元。盱眙县农委督促要求刘立珍养猪场粪便收集池建防雨棚,清理现场粪便,对粪便堆放场所和沉淀池进行密封。 当前现存粪便均已清运,粪便堆放场所和沉淀池密封工作均已完成,刘立珍养猪场粪便收集池防雨棚已建设完成。
十九、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20074盐城市建湖县冈西镇冈东村的徐姓业主的养鸡场,鸡粪排到河道,造成河水黑臭。
经建湖县冈西镇、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徐友春养殖户鸡舍北侧新建河内有畜禽粪便排放痕迹;徐清宏养殖户利用明沟、土塘排放和贮存畜禽粪便。建湖县环境监测站对新建河和徐清宏养殖户北侧田沟采样监测,水体水质较差。
整改处理情况:建湖县冈西镇负责实施整治,目前徐友春养殖户鸡场内部环境已整治结束,蓄粪池内粪水清运及新建河冲浆复垦工作正在整治清理,徐清宏养殖户鸡场内部环境及被污染的沟塘正在整治清理。
二十、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30006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三余镇胜利村17组的纪汉琪养猪场,臭味扰民,猪粪直排农田,死猪直接扔在农田。
经查,举报反映的纪汉琪养猪场实为通州湾示范区封腾生猪养殖场,目前养殖生猪约600头,配有1套约315立方米的化粪池。现场检查发现,养殖场粪污采用格栅和沉淀处理后使用泵通过管道抽至养殖场东边农田内用于还田,养殖场东边农田里存在大量粪污,造成恶臭扰民,农田中丢弃有一头死猪。
整改处理情况:1.针对养猪场粪污未规范处置,通州湾示范区综合执法局、三余镇人民政府已核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养殖场按规定处置,建议使用吸粪车抽取,不外排,以降低恶臭排放,并已立案查处。
2.三余镇农办兽医站出具《关于对封腾养猪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不合要求的情况调查及处理意见》,指导养殖场按规程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
3.胜利村村委配合三余镇人民政府做好监管工作,包括养殖场场区周边环境的整洁,养殖场不得扩建,绿化的种植情况。
4.目前,该养猪场已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置,养猪场农田中的粪便、粪水已清理,管道已封堵,并与通州湾示范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签订粪污清运合同,由环卫所定期对化粪池中粪污进行清运。
二十一、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130014盐城市东台市溱东镇夏龙村的大型养猪场,恶臭扰民,影响溱潼村居民生活。
经东台市政府、溱东镇和东台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单位全称为江苏高策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生猪养殖过程中有恶臭气体产生,虽经多次整改,尚未完全达到要求。
整改处理情况: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收集池、气浮池等产生臭气环节的密闭措施已完成建设。猪舍无组织臭气收集处理设施已联系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开始分批次减少生猪存栏数,已将有臭气产生的尾水暂存池内的废水抽吸到废水处理设施沼气发酵池重新处理。
二十二、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140021南通市通州区兴仁镇阚家庵村的陈汉祥(钱志贤)养猪场,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臭气扰民;焚烧废旧塑料,废气污染。
经查,该养猪场目前猪舍养殖生猪80头,建有约10立方米的集粪池,集粪池与阚家庵村28组灌溉渠相通,灌溉渠内有大量猪粪堆积,灌溉渠无防护措施,部分猪粪从灌溉渠内渗入西侧小河,河水受到一定污染,养殖场附近有明显气味;该养殖场内有一台家用手烧炉,用于蒸煮喂食生猪的餐厨残渣,利用残渣包装袋及废旧免漆板(非塑料)作为燃料,产生废气污染。
整改处理情况:1.该养殖场已于2018年6月16日完成生猪清栏工作。2.兴仁镇政府已对北侧灌溉渠及西侧小河河道进行清理整治。
二十三、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140039南通海门市临江新区的圣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落实“263”办整改措施,氧化塘未采取防渗、防臭措施,批建不符,废气扰民。
经查,海门市圣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生猪300头养殖项目于2008年7月14日通过海门市环保局审批,后养殖规模逐步扩大,现生猪存栏约5000头、母猪存栏约650头,猪场北侧约130米、南侧约100米、西侧约70米均有居民。2016年,在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该公司编制了年出栏15000头生猪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因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拆迁到位,海门市环保局未予备案(海环备审函〔2017〕9号)。该公司猪粪等污染物经干湿分离后,干粪还田综合利用,废水进入盖泄湖(约30000立方米)发酵产沼气,沼液经废水设施处理后回用冲洗猪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
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猪场北侧清水池,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废气主要是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猪场内有一定异味,猪场周边无明显异味,清水池、设施排口、下风向恶臭经监测达标。该公司在2017年省“263”曝光后,将氧化塘内沼液抽至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还田,抽干后氧化塘弃用至今。
整改处理情况:1.海门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8月已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后因到期拒不履行,目前已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海门市人民法院同意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已出。
2.海门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2018年9月底前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对卫生防护距离进行科学论证;要求属地政府临江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通办发〔2018〕21号)的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严格落实圣杰牧业新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如搬迁任务难以完成,限期关闭搬迁企业,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沟通和解释工作。
3.海门市环境保护局强化过渡期间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4.海门市圣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的环评已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正在加紧编制,预计7月10日编制完毕。该项目已公示,现正在组织公众参与调查。
二十四、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140019盐城市东台市头灶镇姜祝村8组的养殖户,养殖废水直排六中沟。
经东台市政府、头灶镇和东台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姜祝村共有5家养殖户,非规模化养殖,均建有蓄粪池,且采取了遮盖措施,养殖粪污集中存放蓄粪池,由吸粪车定期进行清运还田,未发现有养殖粪污外排口。但有1养殖户蓄粪池蓄积将满,未及时清运还田,有外溢风险。有2户养殖户虽有遮盖措施,但不规范,不能全面达到防雨淋,防恶臭的整治要求。未发现六中沟河道有受畜禽粪污污染的明显迹象,取样监测比对结果显示姜祝村六中沟祝林中心桥断面水质符合东台市堤东地区农村地表水实际现状。
整改处理情况:东台市相关部门和镇区联动,督促畜禽养殖户规范处理养殖粪污,严防畜禽养殖污染。2018年6月15日下午,养殖户已对照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要求,开展强化整治工作,联系吸粪车清理蓄积粪污,强化遮盖措施。
二十五、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140025盐城大丰区万盈镇文达村四组的李广珍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旁边河道,造成河水发黑发臭,气味扰民。
经大丰区万盈镇和大丰区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李广珍养猪场有22只生猪,养殖粪水未完全收集处置,通过管道排入土塘与条沟;养殖过程未采取防臭措施,恶臭气体影响周边环境。
整改处理情况:该养猪场生猪全部出售,封堵了直排口,对土塘和条沟中积水进行了还田,拆除了猪舍内的养猪设施。李广珍表态不再养殖。
二十六、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50005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开砂岛村紧靠如皋长江大桥的一家养猪场,粪便未经处理直排河道。
经查,该养猪场存栏生猪52只,建有1个3立方米化粪池和1个10立方米污水收集池,养猪场南侧有一条东西向无名河,河水清澈,通州区水利、环保部门沿河排查未发现有任何污水排放口,经监测,养猪场附近2个断面河水水质达标。现场检查时猪粪、养殖废水不在排放,也未发现排放的迹象,但养殖区域内有一定的气味,经进一步询问,养殖户袁锦华承认曾经向河道排放过猪尿和猪舍冲洗水。
整改处理情况:1.通州区区环保局责令该养猪场停止污染物排放行为。
2.经通州区农委和五接镇政府的协调、指导,该养猪场已于6月18日上午将52只生猪售完清栏。
3.该养猪场南侧河道清淤工作已完成,河水水质正常。
二十七、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50024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安康小区17幢顶楼住户养鸽子,噪声、臭味扰民。
经查,举报反映的安康小区17幢顶楼住户为严金荣,1998年起,严金荣在安康小区17幢楼5单元6楼楼顶隔热层从事信鸽养殖,现有种鸽约40只、信鸽约40只,严金荣自行安装了简易扶梯通往隔热层,隔热层内设总面积约12平方米的3间鸽舍,隔热层顶安有1个直径约40厘米的通风口,楼顶外北侧设有1只面积约4平方米的鸽笼。经现场查看以及约谈当事人了解到,非竞赛期间,严金荣每天下午16:30将信鸽放笼,17:30其在隔热层窗台敲打铁皮茶杯或吹嘴哨作为信鸽归笼信号,归笼信号一般持续约5分钟;竞赛期间,每天早上5:00将信鸽放笼,6:00信鸽归笼。信鸽归笼后使用专用饲料进行喂食,每天产生500克左右粪便,严金荣将其装袋后送给周边群众沃肥。鸽棚楼道口无明显异味,经对关系利害人17幢609室业主进行电话问询,表示楼顶养鸽对其无影响。养殖过程中稍有噪音和臭味,养殖处于楼顶位置,无法通过环保监测手段衡量污染程度。
整改处理情况:1.鉴于严金荣养鸽处于居民楼楼顶公共区域,金沙街道于2018年6月16日、17日、18日多次与严金荣沟通,限期减少养殖数量直至搬离。
2.2018年6月17日开始,严金荣已着手找买家出售信鸽。
二十八、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50063南通海门市悦来镇鲜行村有两个养猪场、一个养鸡场、一个养羊场,臭味扰民。
经查,海门市悦来镇鲜行村共有13家养殖场,包括施飞、宋祝新2家养猪场,蔡红兵、张志成、柏云昌3家养鸡场和黄素娟、宋云如、黄云飞、施卫东、陶祥树、邱建军、汪美华、施卫军8家养羊场,养殖场周边河道水质观感良好,未发现粪污入河现象,2018年6月16日、17日、18日,经对该13家养殖场点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13家养殖场周边恶臭气体排放浓度均达标。检查中发现,施飞猪场、蔡红兵鸡场、施卫军羊场属规模养殖,建办时均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宋云如羊场、施卫东羊场建办在农保区,黄云飞羊场、陶祥树羊场部分建办在农保区;部分养殖场距居民住宅较近,在气温较高、气压较低时段,可能存在废气扰民现象。
整改处理情况:1.海门市环保局对施飞猪场、蔡红兵鸡场、施卫军羊场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由于建设行为已逾两年期限,且均属于登记备案类企业,不需要进行环保验收,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18]31号)意见,依法向企业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上述企业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备案手续。
2.悦来镇人民政府对张志成、柏云昌等两家鸡舍建设地点距离居民住宅仅10米左右的养鸡场实施关闭取缔(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对涉及违法用地建设在农保区内的4个养殖项目依法依规予以拆除(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
3.悦来镇人民政府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督促相关养殖场点加强管理,完善雨污分流、粪便及污水规范存贮等措施,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二十九、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150005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坨墩村(335省道边),有家几千头规模的生猪养殖场,臭味扰民,没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直排河道。
经查,举报反映的生猪养殖场经营者为邢昌应,共有10栋猪舍,存栏生猪2919头,建有化粪池、1台干湿分离机和1套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无工商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配套的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养殖废水排至养殖场西北侧空置场地,养殖场内散发有恶臭气味,污染周边环境。
整改处理情况:1.通州区环保局对邢昌应养猪场未正常运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停止生猪养殖,并处罚款。
2.二甲镇政府和坨墩村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24小时监管到位,确保养殖场内生猪、饲料等只出不进,督促邢昌应养猪场一个月内将所有养殖生猪清栏到位,到期实施断水断电。
3.通州区环保局责成房东曹春华及养猪户邢昌应履行主体责任,对养猪场及周边区域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修复。
4.二甲镇政府在养猪场组织牲畜清栏、修复的同时,同步实施养猪场棚舍评估、拆除工作。
5.该养猪场正在清栏。
三十、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60031南通市启东市合作镇达育村的达育养鸡二场,噪声和异味扰民。
经查,举报反映的达育养鸡二场位于达育村4、5组,另有达育养鸡一场位于达育村7、8组,属限养区,距离最近居民均约150米,两个养鸡场均由海门泰森禽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属规模养殖,环保手续不全。启东市环保局曾分别于2013年、2017年对养殖场作出了责令停止生产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018年6月18日现场检查时,达育一场正在从事养殖活动,存栏肉鸡约32万羽,废气吸收装置正在运行,达育二场最近一次于2018年6月11日出栏,目前不在养殖,两个鸡场分别于2017年9月21日、2017年8月28日擅自重新开始恢复养殖,均仍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达育一场上下风向场界恶臭及噪声经监测达标。
整改处理情况:启东市环保局对两养鸡场分别作出了责令停止养殖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要求未完善好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投入养殖经营。
三十一、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60053盐城市建湖县冈西镇旗宅村吴广友家的养猪场,猪粪排入河道。
建湖县冈西镇、县农委、县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吴广友畜禽养殖场未建粪污处理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未采取防渗漏措施的土塘内,现场未发现猪粪排入附近的前进河现象,前进河因闸门长时间关闭,河水不流通,造成水体质量差。
整改处理情况:建湖县环保局对该畜禽养殖场违法排放畜禽养殖粪便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并处罚款。该养殖场北侧的3幢猪舍已停止养殖,养殖设施已拆除;土塘内的畜禽粪便已清理,并对场地进行了平整;标准化粪便收集池建设材料已进行筹备。
三十二、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70029南通市如东市河口镇十里桥村的一个养鸡场,粪便入河污染河道。
经查,举报反映的养殖场系南通正大畜禽有限公司租赁如东万盈养鸡场和如东天源养鸡场闲置的生产设施进行生产,距离养殖地最近的一户居民位于西侧140米处。2018年6月19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在生产,鸡舍现存栏肉鸡9.5万羽,未按环保审批要求建设沼气池,鸡舍清洗废水日产生量约8吨左右,其中有4吨左右用于还田,另有4吨左右经三格沉淀处理后,通过明渠排入双叶中心河,明渠内有少量废水积存,经监测废水水质超标,双叶中心河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已受到污染。现场检查时还发现该养殖场自2012年投产至今,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养殖项目配建的6台0.2T燃煤锅炉未经环保审批,擅自于2012年建设运行,现场检查时正在使用;检查时在养殖场下风向没有闻到明显异味。
整改处理情况:1.如东县环保局对南通正大畜禽有限公司超标排放废水;在禁燃区内违规使用燃煤锅炉;未配建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验收而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行为;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责令其立即改正在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环保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肉鸡养殖项目生产的违法行为;对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
2.河口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立即封堵排污口,清理受污染的沟渠。目前,该公司已封堵排污口,受污染的沟渠已清理完毕。
3.河口镇人民政府按照网格化的要求对该公司加强监管,督促落实整改。
4.南通正大畜禽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废气扰民。
三十三、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80008南通市如东县双甸镇德银村9组的吉恒亮将农田租给他人养猪,泔水味道扰民,猪粪直排猪圈旁边的坑里,猪粪臭味扰民;该村陈国华的养猪场,猪粪直排养猪场后面的南荡河,污染河水。
1.举报反映的实为吉红亮,2016年11月吉红亮将闲置的织布厂房改建为猪舍,2017年3月-10月养殖生猪后未再养殖,2018年3月将猪舍出租给安徽六安市的管元中从事生猪养殖,生猪养殖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网上备案,目前存栏生猪426头。现场检查发现,该养殖场养殖粪污通过排污槽流入猪舍外西侧的排污窨井,经过管道排入猪舍外南侧田间蓄粪池,蓄粪池未采取防渗漏措施,连接蓄粪池与排污窨井的管道破损,养殖粪污从管道裂缝处流入蓄粪池西侧土坑中,经监测田间蓄粪池内养殖废水、排污管道裂缝处养殖废水、蓄粪池西侧土坑内废水均超标。此外,养殖臭气通过敞开的门窗直接排放外环境,猪舍下风向有明显气味;用于喂养生猪的饲料内掺有餐厨垃圾,散发出腐臭气味。猪舍东侧岔红河附近未发现养殖粪污排口,经监测,水质达标。
2.经查,举报反映的实为如东县德银养猪场,2018年3月进行环评登记表备案,目前存栏大小生猪约980头。该养猪场在养殖区内实施了雨污分流,雨水通过猪舍外东侧雨水排水槽,最终排入养猪场东侧农田排水沟中,现场检查时,雨水排水槽内没有雨水,也未发现排污痕迹。养殖粪污实行干湿分离,干粪存放于养殖区西侧干粪收集房,经了解,养猪场干粪部分肥田,部分送周围邻居用于沼气池发酵产气。粪污水经排污槽进入沼气池,沼液进入养殖场南侧蓄粪池,最终用于肥田。蓄粪池和排污槽均加盖密闭,猪舍东侧建设水帘机降温,减少养殖臭气影响周边环境,养殖场区周边无
明显异味。检查发现,干粪房没有装门,在天气炎热时会产生臭气,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养殖场的粪污处置没有记录台账。养猪场北侧新荡河(经核实举报反映的河道为新荡河,不是南荡河)水质无异常,经排查未发现养殖粪污排口,也未发现有粪污排河痕迹,经监测,新荡河水质达标。
整改处理情况:1.如东县环保局要求管元中个体生猪养殖户立即将田间蓄粪池和土坑中的粪污清理干净,蓄粪池未采取防渗漏、防雨淋等措施前不得用于储存养殖粪污;对其超标排放养殖废水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吉红亮生猪养殖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网上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处罚;要求该个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猪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养殖废气对外环境的影响;对该养殖户管元中和房东吉红亮涉嫌利用渗坑排放污染的行为移交公安行政拘留。
2.如东县农委对管元中个体生猪养殖户使用餐厨废弃物喂养生猪行为已经立案调查处理,目前正在依法定程序办理中。
3.双甸镇政府督促管元中个体生猪养殖户6月底前清空猪舍,7月底前将蓄粪池内养殖粪污妥善处理。6月22日管中元已开始出售存栏生猪。
4.如东县环保局要求如东县德银养猪场对干粪房加装门并保持正常关闭,在高温季节要加强生产管理,防止臭气扰民,做好粪污处置的台账记录工作。
三十四、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80084南通市通州区先锋镇十六里墩村二组的养鸡场,臭味扰民。
经查,举报反映的养鸡场自2003年养殖至今,无工商营业执照,现存栏蛋鸡250羽、肉鸡243羽,共计493羽。养鸡场产生的鸡粪经人工清铲后集中堆放,送蔬菜大棚用于施肥,每三天清运一次。2018年6月19日现场检查,该养鸡场周边无河流水沟,场内无排水沟,未发现有排放畜禽粪便的行为;鸡粪散落在鸡舍场地上,有一定气味;养鸡场附近有5户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该养鸡场所有设施及存栏鸡已清理完毕。
三十五、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80020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东塔村的六二圣养猪场(7000 到8000头),猪粪堆放在田里,臭味扰民。
经大丰区大桥镇、区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大丰区绿尔盛畜牧场,现场检查发现该畜牧场用泵将沼液抽至两个藕塘中间的进水渠中,再抽至藕塘中,附近确有臭味。厂区内外、田间地头未发现有猪粪便堆放。
整改处理情况:该畜牧场已将藕塘中水抽干,正在用机械进行复垦,复垦后种植农作物或进行绿化;猪粪收集已改为室内收集。
再次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90066对“D320000201806180020”的 处 理 情 况 不 满意。原因如下:1、猪粪目前露天堆放在藕塘东侧,部分猪粪抛洒在养猪场承包的农田里,与公开回复不一致。投诉人住宅离养猪场约20米,恶臭气味扰民。2、该养猪场无环评审批手续,希望依法处理。
经大丰区大桥镇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大丰区绿尔盛畜牧场,生猪养殖项目已通过大丰区环保局登记备案,该畜牧场已完成附近小沟的疏浚工作,南侧藕塘已改种水稻。针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积极进行整改:饲料中添加生物发酵酶以减少猪粪和臭气的产生;对保育舍、育肥舍全面改造,采用内置漏粪板以减少臭味的扩散;落实专人负责,增加环境消毒、净化的次数。现场检查未发现藕塘东侧有猪粪露天堆放,承包农田中为还田的沼液沼渣,而非猪粪。该畜牧场距离周围居民的距离较近,生猪养殖臭味无法全部消除,扰民现象不能彻底整改。
整改处理情况:大丰区政府对该畜牧场规划启动拆迁工作,力争9月底完成拆迁工作,在拆迁工作未完成前,由大桥镇和区环保局负责监督工作,继续落实整改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十六、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80052宿迁市沭阳县官墩乡的北欧养猪场臭气熏天。
6月20日,沭阳县组织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养殖区猪舍采用风机送风,顶部出风,同时猪舍一侧墙壁保留多处散热孔,未完全实现封闭,猪粪经干湿分离后,干粪外送至肥料厂,粪液经管道输送至粪液池收集,用于还田,粪液池底部已采取覆膜(防渗土工膜)防渗,池侧上部采用薄膜覆盖,设置出气孔。尿水和冲洗水经过地漏进入粪便收集池,通过管网经干湿分离后排入废水收集设施进行发酵,然后用于周边农田浇灌。初期雨水通过雨水管网排入厂外沟中。病死猪已交予有资格第三方无害化处理。由于该公司环评报告中设计的废气排放方式均为无组织排放,虽符合验收监测
标准,通过自主验收,但2018年1月17-18日臭气监测结果显示检测点最大浓度值为19(标准限值为20),1月18日硫化氢检测点最大浓度值为0.008mg/m3(标准限值为0.01mg/m3),但在厂区下风向感官仍可闻到异味。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2018年6月13日,沭阳县官墩乡政府向企业下发《畜禽养殖类污染治理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采取措施整改:1、增加猪舍内猪粪清理频次;2、在干湿分离处设置除臭水帘;3、在饲料中添加除臭灵,降低猪粪中氨、硫的含量;4、种植木本植物,净化空气。
经6月21日现场核查,目前该养殖场已经制定整改方案,猪舍漏粪地板的清理频率由一天一次提高到一天两次,并建立了记录台账;2、干湿分离过程在全封闭的条件下操作,并通过水帘过滤,以此减少臭气的扩散;3、已在猪舍外围靠近道路一侧种植木本植物,利用植物的吸附净化空气的特点,减少臭气扩散。另在集粪池外侧种植高杆植物,形成绿色防风林,进一步抑制臭气扩散;4、已从6月20日开始在饲料中添加除臭灵,能有效控制圈舍空气中的氨气水平,同时抑制硫化氢的产生。
三十七、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180015盐城市滨海县的阿庆畜牧有限公司无环保处理设施,将猪粪便和生活垃圾直排周边农田和河道,臭气扰民;在猪舍西边农田私埋200多头病死猪;直排的污水毒死周边居民散养的鸭鹅。
经滨海县陈涛镇、县环保局、城管局、农委调查: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养殖场化粪池有排污管道,但由于化粪池清理不及时,前段暴雨期间,导致化粪池猪粪水外溢至猪舍东侧的废水沟。滨海县环境监测站现场对猪舍东侧的废水沟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污染物超过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该养殖场从2017年4月份至2018年5月底产生的病死猪,在滨海县陈涛镇兽医站监督下柴油焚烧深埋在猪舍西侧农田。2018年6月1日起,该养殖场病死猪全部集中至滨海县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处理中心处理。经现场检查和陈涛镇政府核实,未发现有污水毒死周边居民鸭鹅的情形。该公司粪水处理设施不健全,不能有效收集处理;化粪池未采取全密封措施,猪舍外围未设置防臭网,下风向有猪粪味。
整改处理情况:滨海县环保局对该公司猪粪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养殖场周边的沟塘已完成清理工作;化粪池进行了加盖密封,猪场内部环境清理基本到位;防臭网、废水处理设施已和厂家对接,近期准备安装。
问责情况:对盐城市滨海县吉龙村村主任左成林、吉龙村五组组长朱乃亮实施诫勉谈话。
三十八、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90002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华林村与坎北乡交界的一个养猪场,废水直排养猪场后面的后河,污染河水,臭味扰民,蚊虫扰民。
经滨海县界牌镇、东坎街道、县农委、县畜牧兽医站、县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江苏申牧畜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区雨水管网内有污水混入;污水暂存塘未采取防渗漏措施,未加盖密封;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未建设储存设施。雨水和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排入六支河,现场有臭味。滨海县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口、雨水排放口、污水暂存塘、六支河上下游进行取样监测,结果均超过相关排放标准。有15户居民在养殖卫生防护距离内,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
整改处理情况:滨海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压滤废渣未建设储存设施、污水暂存塘无防渗、废水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改正并拟处罚款。滨海县东坎街道组织人员对六支河的河道进行清理,该公司污水暂存塘和雨水管网内的污水已全部抽回处理站处理;污泥堆放场预计7月10日前完成建设;污水暂存塘建设改造工程预计 8月31日前完成;环保自主验收工作已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滨海县环保局将持续跟踪督查,督促该养殖场按期完成涉及卫生防护距离内的问题整改工作,涉及的猪舍停止养殖,改为猪饲料等原料仓库,缩减生猪养殖规模,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生猪养殖。
三十九、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190090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东塔村的一个养猪场(老板姓沈)臭味扰民,猪粪直排养猪场旁边的小沟。
经大丰区大桥镇、大丰区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养猪场为大丰区绿尔盛畜牧场,畜牧场东侧有一条小水沟,现场未发现有猪粪直排小沟,也未发现有猪粪排入小沟的痕迹。但水质较差,该畜牧场距离周围居民的距离近,生猪养殖过程中确有臭味扰民。
整改处理情况:该畜牧场已将藕塘中水抽干,正在用机械进行复垦,复垦后种植农作物或进行绿化;猪场东侧小沟已疏浚;猪粪收集已改为室内收集。
四十、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10051南通启东市南阳镇佐鹤村2组的养猪场(老板是丁卫兵)臭气熏天,离村民住宅仅30米。
经查,举报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启东市南阳镇佐鹤村2组198号,属限养区,离最近居民距离约30米,现存栏生猪132头。该养猪场建有一个地埋式化粪池(已加盖)和干粪堆场(建有防雨措施),猪粪运至干粪堆场后还田综合利用,猪尿液经地埋式管道排至化粪池内不外排,现场未见猪粪水直排周围河道现象。因畜禽养殖的特殊性,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启东市环保局要求该养猪场及时清理猪棚和干粪堆场内的猪粪,还田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减少对周边居民的污染影响。
四十一、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10045该信访件举报对象为淮安市淮安区建淮乡渠南村朱庄组的李正高和范锦标两生猪养殖户。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协调联络组 D320000201806210045 号交办单后,淮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建淮乡人民政府、区农委现场调查处理。2018年6月22日下午,建淮乡派员到渠南村朱庄组进行实地查看,6月23日上午区农委派员实地查看。6月23日上午,淮安区政府副区长杨宏赴现场督查指导。经查,群众反映的两家养猪场实际是两家生猪养殖户,其中:李正高养殖户位于分别在自家房屋的南边和西边共建有大小猪圈3栋,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现栏存生猪约110头,属于非规模化养殖。有个小型沼气发酵池,场内猪粪露天堆放于道路边,污水部分经沼液池后,通过排污管道,排进东边排水渠,还有部分污水直接通过排污管道排进东边排水渠。范锦标养殖户在自家房屋的北边建有猪舍一栋,建筑面积约100平方米,现栏存生猪45头,也属于非规模化养殖。有个小型沼气发酵池,还有个容积不足10立方米的污水收集池,猪粪露天堆放,排污管道没有密封,未做到雨污分离。综上所述,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由于李正高、范锦标养殖户不在禁养区内,且是规模以下养殖户,加之圈舍养猪已有多年历史,是两户家庭主要收入来源,如果关闭取缔,既无明确的政策依据,也会影响其收入。区政府同意区农委对两户下发的《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整改通知书》,并责成建淮乡人民政府督促两户限期予以整改,逾期未能整改到位消除污染的,责令停止养殖。其中:1.畜治【2018】54号文件责成李正高户立即停止污水直接对外排放,封堵污水排放口;建全封闭、防雨防渗漏干粪堆积池20立方米以上,全封闭、防雨防渗漏收集贮存池30立方米以上,并将原有的沼液贮存池四周沿口加高、加固,做到防雨、防渗、防外溢;对猪舍窗户进行封闭,排风口不得对着相邻村民住处。2.畜治【2018】55号文件责成范锦标户建全封闭、防雨防渗漏干粪堆积池20立方米以上,扩建污水收集贮存池到30立方米以上,污水收集贮存池必须做到防雨防渗,排污管道要实行封闭;泔水要经高温消毒后才可喂猪,泔水收集的容器必须放置在室内,不得风吹雨淋,不得霉变腐烂;对猪舍窗户进行封闭,排风口不得对着相邻村民住处。同时,要求乡村两级督促这两户每天对圈舍进行一次环境清理,定期将粪便、污水及时清运,用于农田施肥等,减少对周围农户的影响;每周对圈舍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处理,防蚊蝇、防恶臭扩散,不污染周围环境。要求区农委加强业务指导,要求区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切实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另外,由建淮乡人民政府组织对两户周边河道进行整治。从6月23日下午开始,建淮乡人民政府组织挖掘机进场先行整治两家养殖户周边河道环境。两家养殖户正在按照区农委下发的《畜禽养殖粪污治理整改通知书》(畜治【2018】54号、55号)文件要求进行逐条整改,预计在20天左右能够整治到位。
四十二、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10020南通市海门市临江新区希圣村最东南角,沿江公路南边有一非法地下养猪场(刘益权),无任何手续,无环保设施,污水和粪便污染周边水体,臭味严重。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海门市明辉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年出栏4800头生猪养殖项目2017年3月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2017年及2018年至今,出栏量未超出备案规模,目前存栏母猪约300头,存栏大小生猪约3000多头。该公司建有18000立方米沼气处理系统,猪粪及粪水排入沼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沼液及粪渣通过吸粪车运送至苗木基地作有机肥料。该养殖场距东侧居民直线距离30米,距北侧居民100米,距西侧居民130米,南侧无居民。该养猪场废气监测结果显示恶臭达标,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粪污排外环境现象,养殖场周边无明显异味。该公司东侧界河启东境内原有一养猪场紧邻界河,2017年下半年因猪粪排入界河被启东市责令关闭,但河内排入的猪粪该养殖场一直未清理疏浚,造成臭味扰民。该公司南侧沟塘、西侧泯沟河道长期无人管理,水生作物较多,水质较差。
整改处理情况:1.海门市环保局要求海门市明辉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及污水规范存贮,确保不外排。同时,及时清运处置,防止恶臭气味产生。
2.临江新区管委会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明辉牧业的日常巡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消除环境隐患。组织对该公司南侧沟塘和西侧泯沟进行清理疏浚,同时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和信访化解工作。
3.南通市已协调启东市,对明辉牧业东侧的界河进行清理疏浚,解决猪场关闭后的遗留污染问题。
四十三、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10064南通海门市临江新区希圣村的圣杰牧业有限公司,臭气熏天,猪粪猪尿排到河道里,造成村里河水发绿。
经查,海门市圣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生猪300头养殖项目于2008年7月14日通过海门市环保局审批,现生猪存栏约5000头、母猪存栏约650头,猪场北侧约130米、南侧约100米、西侧约70米均有居民。2016年,在全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中,该公司编制了年出栏15000头生猪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因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拆迁到位,海门市环保局未予备案(海环备审函〔2017〕9号)。该公司猪粪等污染物经干湿分离后,干粪还田综合利用,废水进入盖泄湖(约30000立方米)发酵产沼气,沼液经废水设施处理后回用冲洗猪舍,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处理后的废水排入猪场北侧清水池,未发现废水外排现象,废气主要是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猪场内有一定异味,猪场周边无明显异味,清水池、设施排口、下风向恶臭经监测达标,但猪场臭气对周边环境仍有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1.海门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8月已对该公司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后因到期拒不履行,目前已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海门市人民法院同意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已出。
2.海门市环保局要求该公司2018年9月底前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对卫生防护距离进行科学论证;要求属地政府临江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2018年12月底前落实圣杰牧业新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如搬迁任务难以完成,限期关闭搬迁企业,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沟通和解释工作。
3.海门市环境保护局强化过渡期间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4.海门市圣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新环评已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正在加紧编制,预计7月10日编制完毕。该项目已公示,现正在组织公众参与调查。
再次受理编号X320000201807010007投诉人对前期反映的“南通海门市临江新区希圣村的圣杰牧业有限公司,臭气熏天,猪粪猪尿排到河道 里 , 造 成 村 里 河 水 发 绿 。 ”(X320000201806210064)公示的处理结果内容不满意,不满意的原因是要求限期拆除圣杰牧业养殖场。
根据前期调查情况,海门市圣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增加养殖规模和因卫生防护距离内有居民导致污染防治设施未验收的问题。2017年8月,海门市环境保护局已对企业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停止生产,后因到期拒不履行,目前已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整改处理情况:1.海门市环保局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法院加快实施强制执行,确保停产到位。
2.海门市环保局要求海门市圣杰牧业发展有限公司2018年9月底前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对卫生防护距离进行科学论证。
3.海门市政府要求临江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南通市贯彻落实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于2018年12月底前,严格落实圣杰牧业新环评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如搬迁任务难以完成,限期关闭搬迁企业。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沟通和解释工作。
4.海门市环境保护局要强化过渡期间的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四十四、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10029盐城市东台市五烈镇镇南村的养鸡场(离村庄100米),鸡粪裸露在水泥场地上用推土机翻晒,导致臭气污染;该村的河道河水发黑。
经东台市政府、五烈镇、东台市环保局调查:该养鸡户已建成蓄粪池、堆粪场和晒粪场,在堆粪、晒粪和粪便清运时有臭气味。检查未发现有养殖粪便直排口,养鸡场北侧河道为农田排水水沟,河道水草杂物较多,河道底泥淤塞。但养殖户在露天晾晒鸡粪时产生异味及蚊蝇,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养鸡场北侧河道未及时疏浚,河道水草杂物较多,河道底泥淤塞,水质发黑。
整改处理情况:东台市环保局责令该养鸡场对暂存的鸡粪进行清理,做到日产日清,防止臭气影响周边环境。同时,五烈镇制定整治规划,对河道进行清淤疏浚,对水草进行清理打捞。目前,该养鸡户已停止露天晒鸡粪,对原存放在大棚内的干鸡粪进行薄膜覆盖,阻止气味外泄。并与东台市龙泰有机肥厂签订处理协议,对贮存的鸡粪进行清理。
四十五、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30050南通如皋市城南街道新华村4组南侧的养猪场,排放刺鼻气味扰民。
经查,该养殖户目前生猪存栏约140头,建有一半敞开式干粪堆房,距东南向居民较近,有养殖恶臭,干粪堆场存在雨污合流隐患,场内雨污分离不彻底,湿粪用泵抽到周边农田施肥,干粪由周边村民拉走作农肥,该养殖场周边水渠内及南侧鱼塘无污染迹象。
整改处理情况:根据如皋市畜禽养殖整治要求开展整治,7月31日前完成息养关闭。
四十六、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40076南通启东市静海镇协兴闸14组小河边,有一家养猪场,臭味扰民,废水直排河道。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黄建新养猪场,年出栏量约1500头,目前母猪存栏量95头,育肥猪存栏量约5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网上备案,建有100立方沼气池一只,2012年建设一雨污分流项目。现场检查时,粪污分离、沼气设施正在运行,经对周边河道巡查,未发现有猪粪污染物直排周边河道情况,河道水质尚可。但因畜禽养殖特殊性,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有一定扰民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启东市农委、环保局、近海镇加强对黄建新猪场的监督检查,督促正常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严禁猪粪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要求养殖户增加对养殖场内的清洗、消毒频次,尽量减少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四十七、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40014南通市正大禽业公司(如东县曹埠镇)距离居民点50米,1000万羽鸡场项目无环评手续,南通科泰禽业有限公司(启东合作镇忠良桥村)、启东泰林禽业公司(启东海复镇公共服务中心)、南通达源禽业有限公司(如皋磨头镇)、如皋豪杰禽业有限公司(磨头镇)、如皋富安松禽业有限公司(城北花园村社区)、如东振羽禽业(如东栟茶)等公司违法使用燃煤锅炉,废气直排。
1.南通正大畜禽有限公司种鸡场年饲养480万羽肉鸡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距鸡舍50米内没有居民,距鸡舍100米内有7户居民。
2.南通科泰禽业有限公司存栏肉鸡约6.7万羽,无相关环保手续;有7台0.4吨生物质颗粒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非煤碳。启东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29日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停止养殖并处罚款的环境行政处罚。
3.启东泰林禽业公司目前存栏肉鸡约12万羽,无相关环保手续;有7台0.4吨生物质颗粒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非煤碳。启东市环保局于2018年6月28日对该合作社作出了责令停止养殖并处罚款的环境行政处罚。
4.南通达源禽业有限公司目前存栏肉鸡68400羽,配备有一台自带除尘装置的生物质热水炉。
5.如皋市豪杰禽业有限公司检查当时一批肉鸡全部清栏,正在出干粪,现场产生一定异味,配备有一台自带除尘装置的生物质热水炉。
6.如皋富安松禽业有限公司场内肉鸡已全部出栏,鸡粪同时交由肥料公司拖运处理。该公司建有废水收集池收集养殖及生活废水,未配套安装预处理设施。项目配备有一台燃煤热水炉,燃煤废气经水幕除尘装置处理。
7.如东县振羽禽业有限公司(南通正大畜禽有限公司栟茶)肉鸡养殖项目于2016年2月投入生产至今,未按环保审批规定的规模进行养殖,未通过环保验收;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建1台2T燃煤锅炉;在禁燃区中违规使用煤炭燃料。
整改处理情况:(一)南通正大畜禽有限公司
如东县环保局对该公司年饲养480万羽肉鸡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停止建设并处罚款。
(二)南通科泰禽业有限公司
1.启东市环保局于对该公司作出了责令停止养殖并处罚款的环境行政处罚告知。
2.启东市环保部门、合作镇政府督促该公司依法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停止养殖,在未完善项目环保手续前不得从事养殖活动。
3.合作镇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信访维稳工作。
(三)启东泰林畜禽专业合作社
1.启东市环保局对该合作社作出了责令停止养殖并处罚款的环境行政处罚告知。
2.启东市环保部门、海复镇政府督督促该合作社依法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停止养殖,在未完善项目环保手续前不得从事养殖活动。
3.海复镇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信访维稳工作。
(四)南通达源禽业有限公司
责令该企业对热水炉进行整治,合理安排出干粪时间,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五)如皋市豪杰禽业有限公司
责令该企业对热水炉进行整治,合理安排出干粪时间,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六)如皋市富安松禽业有限公司
责令该企业对热水炉进行整治,合理安排出干粪时间,减少对周边群众的影响。
(七)南通正大畜禽有限公司(栟茶)
1.如东县环保局对南通正大畜禽有限公司在禁燃区内违规使用燃煤锅炉;未配建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验收而进行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处以罚款,责令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组织拆除燃煤供热锅炉。
2.栟茶镇人民政府按照网格化的要求对该公司加强监管,督促落实整改。
3.如东县环保局要求南通正大畜禽有限公司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废气扰民。
四十八、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40016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太阳庙村苴南路南侧,薛港河西侧村民用基本农田建猪舍,臭味扰民,猪粪偷排河道污染环境。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石祚华生猪养殖户,目前生猪存栏量约700头,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直接排放至外环境,养猪场下风向有臭味。经监测,养猪场下风向臭气浓度为40(无量纲)。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干猪粪经人工清理至干粪堆场内,干粪堆场地面铺设砖块,未采取防渗防漏措施。猪粪水首先进入收集池,然后通过管道连接到场外东侧120米处的薛港河,现场检查时不在排污,但管道内有积水,水质监测结果超标。经了解,该养殖场2018年1月前产生的猪粪水通过该管道排入薛港河,之后新建了异位发酵床,无沼液排放,发酵床更换的填料作有机肥出售。薛港河河水监测结果显示河水水质受到污染。
整改处理情况:1.如东县环保局对该养猪户猪粪水排入河道的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
2.如东县环保局要求该养猪户立即办理相关环保手续,限期一个月。对排风口的挡风墙进行加高和封闭,及时清理产生的粪污和削减养殖总量;要求该养猪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臭气对周边群众影响。
3.河口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加强对该养猪户的管理,督促落实整改。
四十九、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40026南通市如皋市东陈镇双群村18组的越晟养殖场,养殖废水直排灌溉渠,臭气扰民。
经查,该养殖场无环保审批手续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现场检查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灌溉渠现象,养殖场内有明显臭味,养殖场周围未闻到明显气味,但该养殖场属于禁养区范围。
整改处理情况:1.如皋市环保局:该养殖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养殖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如皋市农业委员会执法中对该养殖场无动物防疫合格证养殖的行为立案查处。
3.按照《如皋市畜禽养殖整治方案》要求对该养殖场整治到位。
4.如皋市东陈镇、市农委监督该养殖场,控制养殖生猪存栏在200头以内。
五十、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50035南通市如东县河口镇吴埝村4组有家养猪场,占地2000平方米左右,气味扰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周边河道。
经查,该养猪场目前生猪存栏约150头,无环保相关手续,最近居民距离该养猪场约100米。该养猪场建有两个土质蓄粪池,采用简易防渗措施,猪粪尿收集至蓄粪池发酵还田;养猪场东侧10米和南侧10处排水渠附近无猪粪尿排入痕迹;该养猪户猪舍东北侧面积为0.3亩的蓄粪池位于基本农田内,其余均符合用地要求,但未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现场检查时猪舍门窗未关闭,养殖废气无组织排放,有一定异味。
整改处理情况:1.如东县环保局要求该养殖户在西侧建筑高度2米以上的封闭式挡风墙,并及时清理圈内粪污,减少臭气产生扰民。
2.如东县国土局要求该养殖户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
3.河口镇人民政府按照网格化的要求对该养殖场加强监管,对简易蓄粪池进行整改,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五十一、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50068前期向督察组反映“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胜利村17 组纪汉琪养猪场,臭味扰民,猪粪直排农田,死猪直接扔在农田”处理情况不满意,仍有臭味。
根据前期举报情况,通州湾示范区管委会已对该养殖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立案查处。养殖场在调查过程中已将农田中的粪污清理,农田中管道封堵,病死猪在三余镇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与通州湾示范区环境卫生管理所签订粪污清运合同,定期对化粪池中粪污进行清运,目前清运工作已开展。经再次核查了解,举报人不满意的起因是养殖场附近居民从养殖场化粪池中运输粪便用来施肥,导致臭味扩散。针对举报人反映的臭味问题,要求养殖场停止将粪污直接还田利用处理,严格按照要求由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处置,减轻臭味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1.针对前期养猪场粪污未规范处置,综合执法局、三余镇人民政府已核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养殖场按规定处置,建议使用吸粪车抽取,不外排,以降低臭味影响。同时综合执法局于2018年6月21日核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养猪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粪污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规范处置,并处罚款。
2.三余镇人民政府要求养殖场禁止将粪污交由附近居民直接还田处理,必须由与之签订合同的通州湾示范区环境卫生管理所清运处置。
3.胜利村村委负责对养殖场附近居民进行走访沟通,消除矛盾;配合三余镇人民政府做好监管工作,包括养殖场场区周边环境的整洁,养殖场不得扩建,绿化种植情况。
五十二、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50081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恒北村6组的翟红兵养猪场,臭味扰民。
经大丰区大中镇、恒北村、大丰区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该养猪场不在大丰区禁养区内,翟红兵养猪场未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采取防治措施。
整改处理情况:目前,该养殖场存栏生猪全部出售,不再从事畜禽养殖。恒北村对养殖户周边环境同步进行了整治。
五十三、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50028南通市启东市崇海界河与毛套河交汇处向东 200米、800米(原大丰乡爱丰村8组及2组)的陆永兵养鸭场,养殖废水直排海界河,污染河水,臭味扰
民。
经查,举报反映的实为启东市双胞胎鸭子养殖专业合作社,该合作社在毛套河、海界河交界处及东侧800米处各建有1处养殖点,在海界河内架设网簖,鸭子散养在河道内,棚舍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目前两处共存栏鸭子15000余只。陆上养殖场内建有化粪池,尾水入河,东侧泯沟有污染情况,现场环境较差,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造成一定污染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1.东海镇政府现场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将河内网簖拔除,不得再散养在河道内。东侧污染泯沟立即进行整治清理。改善养殖场内环境,粪污及时清理还田。
2.启东市农委、东海镇政府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督管理,要求业主加强养殖管理,严禁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排外环境。
3.东海镇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信访维稳工作;召开全镇畜禽粪污治理动员大会,对全部畜禽养殖场开始排查整治,向养殖户发放整治告知书,提出整改要求,定标准定时间,由养殖户自行签署承诺书,承诺开展整治或自愿清棚停养,全面达成整治目标。
4.该合作社已于6月29日将河内网簖全部拆除;东侧泯沟污染正在清理整治中,预计一周内整治到位。
五十四、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50019盐城市东台市东台镇精密机械制造工业园区内天源路南侧有一家养鸡场,老板是金保明,鸡粪乱排,污水随雨水排入河道,臭味,蚊虫扰民。
经东台市政府、东台镇、东台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该养殖户不在东台市禁养区内,鸡粪定期出售做肥料,未发现有乱排现象,未发现有污水随雨水排入河道行为,但该养殖户未对养鸡过程中产生的臭气采取防治措施。
整改处理情况:东台市现场要求该养鸡场规范养殖行为,对养殖过程产生的臭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影响周边环境。该养鸡场业主表示待8月底出清这轮鸡后不再养鸡。
五十五、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60037 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盛湖村6组北侧的养猪场,臭味扰民。
6月28日下午现场检查时,张墩养殖场存栏生猪约3500头,场区建有7个三级污水沉淀池,其中约200立方米5个,45立方米2个。该养殖场废水主要是猪排泄物和每天清理猪舍冲洗废水,由猪舍内漏粪板进入污水管网,通过场内污水管流到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定期由吸粪车拉倒新沂花木进行施肥用,但由于吸粪车抽取的主要是粪便,不要污水,该养殖场于2017年10月埋设约600米长波纹管,将沉淀池内污水接到养殖场南侧约800米的田地内,并开挖4个约1800平米坑塘用于储存废水,其中1个坑塘约360平米,底部和上部采用黑色防渗膜铺设和覆盖,其余3个未采取防渗和覆盖措施,有2个存有养殖废水,另1个坑塘有少量废水通过溢流进入。该养殖场在输送污水过程中,由于埋设的波纹管存在破损,有部分废水流入附近水渠内,造成水渠水质污染,区环境监测人员已对污染水渠和无防渗措施坑塘提取水样进行监测,废水中氨氮、总磷均超过《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表5标准。根据现场勘察,该养殖场东侧200米处和北侧约80米处有居民小区,南侧和西侧为田地,储存污水坑塘东南侧约150米处有居民区,养殖场和坑塘附近恶臭气味明显。
整改处理情况:已对该养殖场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养殖场合计处以45.6万元罚款,并对往坑塘排放污水的潜水泵进行扣押;责令停产整治,对养殖生猪进行清栏,立即对周边污染的水环境进行整治。同时针对涉嫌渗坑排污行为,将在完成环境行政处罚后向公安部门进行移送。
五十六、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60010南通启东市近海镇的养猪场,臭气扰民,猪糞直排就近河中,污染环境。
经查,启东市近海镇位于启东市东部,为限养区,共有养猪场237家,其中规模场41家,非规模场196家。近年来,近海镇全力推进畜禽粪污整治工作,共关闭拆除养殖场户25家,清理粪污沟189条。全镇规模化养殖场户建有沼气设施14套,处理能力合计约3450立方,干湿分离设施45套,政府出资建设化粪池234只。2017年,启东市在前期整治的基础上,要求养猪场进一步做好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堆粪场、化粪池等建设运行,并签订粪污消纳合同。2017年6月、10月经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环保局、启东市农业委员会三方验收共通过规模场20家,非规模场102家。2017年暂未验收通过的养殖场,2018年全部再次进行整治,不直排周边泯沟河道,已经验收通过的养殖场,不定期进行“回头看”。目前,启东市近海镇养猪场无直接排污现象,但因畜禽养殖的特殊性,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污染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近海镇、市农业、环保等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进一步提升治污水平,严厉打击偷排、直排污染物行为。
五十七、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60054南通海门市江心沙农场苏州路与长乐路交叉口北侧附近,有几家养猪场,废水污染周边河道。
经查,举报反映的位置属于江心沙农场14大队、19大队范围,该范围内原有集中式生猪养殖场片区3个,生猪存栏量近2.8万头。2018年4月,农场场部及海门市各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小组开展农场范围内的所有生猪养殖场(共14家)专项清理工作,其中13家清理工作已完成,总计清理生猪2.5万余头,剩余1家已达成清栏协议,7月底前清栏结束。14大队成片猪舍已全面拆除到位,19大队猪舍正在拆除中。14大队、19大队养猪场养殖过程中粪污均有不同程度的排河情况,受到养殖污染的河道为江心沙农场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间东西向界河,经对该河道西侧(19大队北侧)断面、东侧断面(14大队北侧)采样监测,水质属劣Ⅴ类。
整改处理情况:1.江心沙农场生猪养殖场清栏联合工作组进一步对剩余1户生猪养殖场实施清栏,目前工作组已和养殖户就清栏日期达成协议,2018年7月底前完成。
2.江心沙农场在清栏工作结束后组织对受污染河道实施疏浚和清理,2018年9月底前完成。
五十八、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60055南通市启东市合作镇二效镇村的养鸡场(原章连村四组、靠志圩线,王海路志圩线路口向南),占用农用地,臭味严重。质疑养鸡场手续是否合法。
经核实,启东市合作镇二效镇村内无养鸡场,举报反映的地点处为一山羊养殖场,属限养区,养殖场全称为启东市启辰山羊养殖专业合作社,主要从事山羊养殖活动,距最近居民住宅约200米,现山羊存栏量1500头,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已备案。该单位建有一约300平米羊粪专用堆场,已采取防雨淋防扬晒措施。2018年6月28日现场检查,该单位养殖过程产生的羊粪积存在羊棚底部,羊粪专用堆场内暂无羊粪积存,最近一次清理外运为6月20日,羊棚底部部分羊粪收集区域未进行加盖防异味处理,羊舍内和下风向有一定异味。现场检查周边河道未见明显异常,未发现羊粪直排周围河道现象。
整改处理情况:1.启东市环保局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对羊棚底部的羊粪做好覆盖防异味措施,缩短棚底羊粪清理时间,尽量减少对周边的污染影响。
2.合作镇政府、市农委、环保局加强对养殖的监督管理,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信访维稳工作。
五十九、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60023盐城市射阳县合德镇林苗圃立新队57号违法搭建的养猪场,无审批手续,无环保设施,养殖废水直排运棉河及周边农田,臭味严重扰民。
经射阳县合德镇、县农委、县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茅新明养猪场,未办理环保登记备案手续。该养猪场建有两座蓄粪池,经发酵后,粪水定期由吸粪车向外清运,一部分运至银杏林做肥料,另一部分运至虾场育红虫。在畜粪池北侧约有1吨的干粪堆放在猪场北侧的坑塘内,臭味较重,未发现养殖废水直排运棉河及周边农田现象。
整改处理情况:射阳县农委和射阳县环保局现场责成立即对猪场北侧干粪池进行清理,对现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建设储粪池,等合德镇集中处理中心建成后由处理中心代为处理。目前茅新明养猪场北侧坑塘内猪粪已清运干净。
六十、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60038盐城东台市许河镇联富村有个家庭养猪场,臭气扰民。
经东台市政府、许河镇、东台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许河镇联富村崔庆东养猪场,该养殖场不在禁养区。该养猪场猪舍东侧、西北侧有明沟蓄积粪污,用钢皮简单覆盖;建有一座4立方米的粪污收集池,有防雨淋钢皮大棚,但侧面未采取封闭措施,有粪污臭味。
整改处理情况:该养猪场猪舍东侧、西北侧明沟蓄积粪污已清理完成,管道和收集池封闭工程正在建设。
六十一、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70002南通海门市正余镇瑞丰村有一家养鸡场(占地一万平米左右),臭味和鼓风机噪声扰民。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海门泰森禽业发展有限公司瑞丰养殖场,目前养殖肉鸡21万羽,该养殖场与周边居民区距离东侧约300米、南侧约150米,西侧约130米,北侧约180米。该养殖场2011年3月通过环评审批,未通过环保验收。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鼓风机,通过设置隔音板、加高围墙和围墙边种植绿化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恶臭气体采取水喷淋和种植绿化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018年6月29日,对养殖场周界恶臭气体和噪声采样监测,除西厂界处噪声超标0.2分贝外,东、南、北界外噪声、周界恶臭浓度均达标。
整改处理情况:1.海门市环保局对该养殖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要求该养殖场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新进鸡苗擅自组织养殖。同时,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噪声稳定达标排放。海门市环保局加强对企业的执法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2.正余镇人民政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并按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管理,督促企业问题整改到位,同时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沟通和解释工作。
六十二、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70046盐城市东台市头灶镇黄尖村五组的周宝华,在居民区内建鸡舍养鸡,鸡粪直排河道,污染河水。现新扩建的鸡舍已拆除,但老鸡舍仍保留,环境污染问题未彻底解决。
经东台市政府、头灶镇、东台市环保局相关人员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是周建养鸡场,该养鸡场鸡粪从鸡棚内收集运至鸡粪收集暂存场所,定期外运出售用于生产有机肥,暂存场所搭建了雨棚、四周建有围挡,现场检查未发现该鸡场有污水排放口,也未发现有鸡粪外排的现象,鸡场北侧的老大寨河和东侧祝洼河水体水质正常。东台市环境监测站现场采样监测,通过数据比对分析,上下游断面水质数据无明显变化,河水未见被鸡粪污染现象。但鸡粪暂存场所不密闭,臭气外排,地面未采取防渗措施。
整改处理情况:该养殖场鸡粪暂存场所封闭和地面硬化工作正在进行。
六十三、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90031南通市海安市滨海新区角斜镇双龙村12组的葛广华养殖场,位于居民区内,粪便臭味扰民。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葛广华养羊场,目前饲养山羊288只,羊舍位于自家居住房前约10米,距其他最近邻居约13米。该养羊户未采取任何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场可以闻到明显气味,对周边环境存在一定的影响。海安市环保局于2018年7月3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养羊场废气进行检测。
整改处理情况:1.海安市环保局、农委要求该养羊场加强日常管理,建立定期消毒制度,采取有效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使用带有芳香物质的消毒药或有益生物菌制剂喷雾,减少养殖气味。改变养殖方式,更换养殖种类,不饲养公羊,只饲养母羊镦羊,减少膻味发生。同时将根据废气监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如超标排放,将依法立案查处。
2.滨海新区(角斜镇)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加强对该养羊场的巡查督查力度,督促其按照要求落实有效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如不能整改到位,将对该养羊场实施关闭。同时协调好该养羊场与周围居住户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六十四、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90072南通市启东市海复镇东岗村的泰隆养鸡场,无环保手续,气味扰民。
经查,启东泰隆畜禽专业合作社为海门泰森禽业配套养殖肉鸡,每批存栏约10万羽,已取得防疫条件合格证,肉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网上备案。现场检查时,该合作社正在从事养殖活动,5月底苗鸡进栏量9万羽,预计于7月上旬出栏。鸡舍内鸡粪发酵及鸡舍通风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鸡舍通风口处水雾喷淋吸收后排放,天然气锅炉不在使用,现场在厂界未闻有明显异味,厂界上下风向恶臭经监测,符合相关标准,但在特定气候条件下,该项目西侧排风口近距离区域存在一定异味扰民。
整改处理情况:1.启东市环保局、海复镇政府要求合作社进一步完善提升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按照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数量组织养殖生产,如肉鸡出栏数超过登记表备案数量,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2.启东市政府要求市环保局、市农委、海复镇加强对该社养殖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查实有违法行为,一律严肃查处;海复镇做好周边群众的信访维稳工作。
六十五、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290054宿迁市宿豫区洋北镇的玉辉养殖合作社,位于农村居民区内,臭味严重,粪便未经处理直排河道。
2018年6月30日,接交办单后,区政府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带领相关部门进行现场会办。宿城区玉辉养殖场合作社成立于2009年,负责人为熊玉辉,经营地点位于洋北镇涧南村原涧南小学院内。2004年洋北镇统一对撤并后的村庄学校校舍进行集中拍卖,熊玉辉通过拍卖购得该校舍。现有鸡舍面积约3270平方米、存栏大小蛋鸡40000多只。该养殖场基本建成“两分”“三防”“四有”的粪污处理设施,现场未发现养殖粪污外排现象。但粪污处理收集池较小,与养殖规模不匹配,且与村庄居民房屋距离约20米,粪污滋生的蚊蝇、臭气对周边群众生活有一定影响。信访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整改处理情况:该养殖场养殖规模属于江苏省划定的规模养殖场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属登记表项目,且时间已超过2年。2018年7月1日,宿迁市环保局宿城分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对该养殖场周边废气进行布点监测,监测结果达标。鉴于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内,决定采取逐步清理的方法予以取缔,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对该养殖场的关停取缔,并彻底清理养殖场内粪污,保持场内外清洁卫生。后期安排专人包保,盯死看牢,防止复养。
六十六、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90045南通市海门市常乐镇广南村34组两个相邻的养猪场,噪声、臭味扰民;猪粪直排附近两条小河。
经现场核查,海门市常乐镇广南村34组两个养猪场基本情况如下:1.茅尚达、茅尚贤猪场目前存栏母猪12头,壮猪约70头,该养猪场距离周边最近住户约10米。该养猪场猪圈不冲洗,干粪经收集后还田,其余猪粪水经三道过滤后通过管道排入猪舍南侧储粪池,储粪池底部及四周已硬化,并用彩钢密封加盖。该养猪场2017年按农业部门畜禽养殖集中整治的要求进行了整改,并通过验收。该养猪场距居民住宅较近,在气候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可能存在气味扰民现象。2.施云飞猪场于2017年10月开始停止生猪养殖,养殖户外出打工。现场检查,未发现粪污入河现象,猪场周边无明显异味和噪声,茅尚达、茅尚贤猪场周边恶臭气体经监测达标,猪场周边河道水质不佳。
整改处理情况:1.属地政府常乐镇人民政府按照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巡查管理;督促相关养殖场点加强管理,及时对畜禽粪便、畜禽尸体、污水等进行收集、贮存、清运,防止恶臭和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
2.按照“河长制”管理的要求,对周边河道加强管理,及时清理,保证水系畅通。
六十七、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90048南通市启东市南阳镇佐鹤村二组的丁卫兵养猪场,建在居民区内,恶臭严重,粪便未经处理倾倒在农田,污染河道。
根据前期检查情况,该养猪场建有一个地埋式化粪池(已加盖)和干粪堆场(建有防雨措施),猪粪运至干粪堆场后还田综合利用,猪尿液经地埋式管道排至化粪池内不外排。对周围河道现场检查,东侧泯沟内有浮萍等水生植物,西侧泯沟部分河段已干涸,有较多的浮萍等水生植物,南侧河道未见明显异常,现场未见猪粪水直排周围河道现象。此次举报后,经再次现场检查,仍未发现该养猪场有直排污染物、干粪室外堆放等情况,干粪区域已封闭。该养猪场距离最近的居民约30多米,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扰民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1.启东市环保局要求丁卫兵养猪场及时清理猪棚和干粪堆场内的猪粪,干粪堆场做好密封措施,减少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猪粪还田时尽量远离居民住宅。
2.南阳镇人民政府对丁卫兵养猪场东、西两侧泯沟进行清理。6月30日前已完成西侧泯沟清理工作,目前正准备对东侧泯沟进行清理。
3.南阳镇政府尽快协调解决该矛盾,并尽快拿出整治清理方案,确保问题处理到位。做好与信访群众的解说与沟通工作,并通报该信访处理结果。
六十八、受理编号X320000201806290055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寅南村九组的孙建泉养猪场,猪粪污染河道。
经查,举报反映的实为丁建康养猪场,现存栏生猪约60头,养猪场距南侧居民约40米,距北侧居民约30米,其余周边均为农田。该养猪场已采取雨污分流措施,猪粪经化粪池处理后,干粪和上清液均送西侧农田综合利用,现场未发现猪粪污直排外环境现象。检查发现西侧泯沟水质较差,经询问,该养猪场前期存在化粪池污水溢流至西侧泯沟的情况。
整改处理情况:1.启东市环保局要求养殖户在一个月内完成猪棚清栏拆除;同时立刻消除污染,清理西侧泯沟,关停前仍需做好粪污消纳工作,严禁直排;减少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的扰民影响。
2.启东市环保局、市农委、寅阳镇政府督促丁建康养猪场的环境整治工作,确保问题处理到位。
3.该养殖户于7月2日开始着手清理整治西侧泯沟,并承诺一周之内先清空拆除一棚,一个月内将剩余生猪全部清空并完成拆除复耕。
六十九、受理编号D320000201806300069南通市通州湾三余镇朝阳新村222-227号南侧有个养鸡场,无环评手续,废气扰民。
经查,举报反映的养鸡场目前养殖成年鸡约500只,小鸡约400只,小于省农委和省环保厅确定的家禽存栏1万只以上的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无需办理环评审批,该地段为居民区,属禁养区。该养鸡场鸡舍干清粪出售,现场检查时鸡棚中鸡粪量较少,鸡舍距离南侧居民住宅约30米,距离西侧居民住宅约15米,除自家住宅,距离北侧居民住宅约10米,在一定的气候条件下,存在气味扰民的情况。
整改处理情况:1.三余镇人民政府牵头,示范区综合执法局、建设环保局、财金局、纪委配合,于9月底前关停该养鸡户。
2.三余镇加强监管,要求养鸡户做好拆除前过渡期相关工作,防止扰民。
七十、受理编号D320000201807010075南通市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4组的陈茂高养猪场,猪粪臭味扰民,猪粪未经处理直排河道。
经查,举报反映的为启东市近海镇小闸口村茂高养殖场,主要从事生猪养殖,属限养区,距离北侧居民约250米,南侧居民约150米,东西两侧均为农田。养殖场建办于2011年,年出栏量约1200头,目前母猪存栏量85头,育肥猪存栏量约600头,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网上备案,养殖场于2012年经市农委备案建设300立方隧道沼气池一只,2016年自建雨污分离设施,2017年6月6日通过启东市纪委、启东市农业委员会、启东市环保局三方验收。现场检查时,养殖场正在从事养殖活动,猪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均在正常运行中,经对周边河道巡查,暂未发现有猪粪污染物未经处理直排河道现象,周边泯沟、河道水质尚清。但因畜禽养殖的特殊性,养殖废气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的扰民影响。
整改处理情况:1.近海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要求该场做好场内消毒工作,保持养殖场干净整洁,周边水环境不被污染。
2.启东市政府要求市农委、环保局、近海镇加强对该场的监督管理,如查实有违法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3.启东市政府要求近海镇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信访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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