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支持牧原集团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支持牧原集团进入世界500强,根据《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牧原集团做大做强做优的十条扶持措施》(宛发〔2021〕16号)、《中共南阳市市委办公室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链长制”推进产业链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宛办〔202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面落实生猪产业扶持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生猪产业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八部委出台的17条具体措施。各县(市、区)要切实发挥恢复生猪生产政策协调联络工作机制牵头作用,积极协调自然资源与规划、生态环境、财政、金融、交通运输等部门,保持现行有效的用地、环保、金融、交通运输等生猪产业长效性支持政策不变,尤其要从养殖用地、粪污处理消纳用地、疫苗供应、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生猪养殖设施、农机装备补贴、融资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全力保障牧原集团。
二、实行证照办理“绿色通道”。
在符合有关证照申办条件的前提下,各县(市、区)要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要求,及时为牧原集团办理畜禽养殖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证、饲料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环评规程要求,快捷高效地办理生猪养殖项目环评手续,做到及早介入、及时审批、早日开工。
三、做好养殖用地供应工作。
各县(市、区)要按照“百场千万”工程用地计划和发展规划,划定用地范围、确定用地规模、细化用地取得程序,做好涉地区域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化解用地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流转土地、支持牧原集团发展的大局意识,积极稳妥有序地推动土地流转。坚持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规范流转合同,确保耕地规模连片、用地集中集约。
四、做好产地检疫工作。
各县(市、区)、各乡镇检疫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检疫规程,围绕牧原集团生猪产业发展,合理布局产地检疫报检点。加强对检疫出证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监督管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规范产地检疫证明使用和管理,明确出证人员的权限和责任,严格履行检疫程序,做到接到申请,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检疫,确保生猪及时出栏、合格出栏。
五、指导创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
按照《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评估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公告242号)和《无非洲猪瘟区标准》《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管理技术规范》(农业农村部农办牧〔2019〕8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采取邀请专家辅导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牧原集团创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的技术指导服务,加强对本辖区内无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日常监管,鼓励引导更多符合标准条件的养殖场区创建无疫小区,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六、支持开展生猪品种保护和培育。
支持牧原集团创建生猪核心育种场,加强种猪性能选育,持续提升“猪芯片”质量,挖掘种猪基因潜能,破解生猪产业种质资源“卡脖子”问题,打响牧原种猪品牌,建设国内一流的生猪育种中心;支持牧原集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原种猪场—祖代种猪场—种猪扩繁场—商品猪场的繁育体系,满足社会种猪需求;支持牧原集团利用南阳黑猪资源优势,在做好保种、育种的基础上,通过杂交等育种技术,开展南阳黑猪开发利用和新品种培育,探索南阳黑猪等地方畜禽品种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新路子。
七、支持发展数字牧场。
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项目资金,支持牧原集团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领域的融合,深入开展智能装备研发和应用,推进企业大数据、云计算和物联网平台建设,积极探索“5G+”智慧畜牧应用,建设无接触全景全天候实时监控、智能识别生产和管理环境,率先在牧原集团完成生猪全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建设。同时,支持牧原申报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等信息化建设项目。
八、支持开展种养循环发展。
依托内乡、唐河、社旗、邓州等县市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把牧原集团所属从事粪污处理的子公司纳入项目第三方实施主体,给予政策资金补助,支持牧原子公司成为提供粪污收集、处理、施用的专业化服务组织。以推进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实现化肥减量化,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推动高效种养业循环发展。
九、支持开展员工能力提升教育培训。
以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为培养目标,聚焦牧原集团产业发展,把有需求、符合高素质农民培育条件的员工纳入培育对象库,优先将有意愿的员工遴选为高素质农民培育学员,采用“参训员工+专家教授+课堂培训+基地实训+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的集成培育模式,针对产业链不同需求,设置专门课程,开展系列化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科学文化素养、专业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助力牧原打造高素质员工队伍。
十、支持农机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及时了解掌握农牧机械研发、中试、生产情况,对农机装备产品逐一梳理、对标靠档,积极帮助开展省、部级农机产品鉴定,争取将牧原生产的系列畜牧机械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同时,强化企业对农机化政策、技术、标准、项目等的研究对接,充分利用政府和行业优惠扶持政策,通过补贴政策带动,快速推向市场,打造南阳农牧装备和制造业生产基地。
十一、支持建设高效节水示范区。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标准农田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创建指南〉的通知》(豫农文〔2020〕267号)文件精神,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指导牧原集团按照“标准化建设、现代化装备、智能化应用、规模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建设标准,打造集中连片、节水高效、技术集成、绿色生态的现代化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加大支持力度。协助牧原集团做好高效节水示范区项目设计、争取和实施。
十二、支持做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强化“项目为王”,认真按照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要求,督促指导牧原集团做好肉食产业综合体、农牧装备制造园、食品城、种养循环示范区、电子商务线下展示中心、智慧物流园等建设项目,确保项目按时建成投产。同时支持牧原以内乡县政府为主体,参与承担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等农业产业融合类发展项目,生猪标准化场改造、洗消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生猪调出大县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等财政资金项目。
十三、支持打造肉食品加工全产业链。
制定出台《南阳市肉食品加工产业链提升方案》及产业链图、技术路线图、应用领域图、区域分布图等配套方案,集中培育牧原集团为肉食品加工产业链链主企业,强化饲料加工→种猪育种→商品猪养殖→屠宰主产业链,完善兽药及疫苗→农牧智能装备研发及制造→肉食品加工及综合利用→销售→智慧物流及物流产业园→大数据中心等配套产业链。建立肉食品加工产业链工作专班和产业联盟,打造全国最大的生猪生产中心、全国最大的肉食品加工中心、全国最大的冷链仓储物流中心、全国最大的农牧装备制造中心、全球畜牧业技术创新交流中心。
十四、支持开展金融保险服务。
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作用 助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5号)等国家、省一系列惠农融资政策,加强与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中原农业保险、河南农业信贷担保等金融保险机构合作,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助推生猪产业发展。
十五、加强监测调度和宣传服务。
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牧原集团生猪生产、屠宰、市场各环节监测,做好全产业链数据收集、分析与信息发布。充分发挥产业联盟作用,加强生猪生产供应形势分析研判,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充分发挥牧原集团的龙头作用和产业链优势,增加生猪的屠宰、加工和储藏,稳定生猪产业。指导牧原集团根据国家生猪产业政策和市场供需情况,合理调整猪群结构,不断提升和优化生猪产能。
来源:南阳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