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湖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湖南省多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调整优化畜禽屠宰设置模式和产能布局,全面开展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淘汰落后屠宰产能,提高屠宰行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健全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肉品消费安全。力争用5年时间,全省创建50家标准化屠宰场,培育20家集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基本实现畜禽标准化屠宰和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形成冷链配送、品牌营销、产加销融合等新型经营模式。
根据《意见》,湖南将调整生猪屠宰场设置模式。按照养殖产能与屠宰产能相匹配的原则,调整优化生猪屠宰场设置模式,引导屠宰产能由主销区向主产区转移,由小散屠宰向现代化屠宰转型,着力培育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化生猪屠宰场和养宰销一体化生猪屠宰场。年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下的县,原则上只设置1家生猪屠宰场;年出栏生猪100万头以上的养殖大县,可设2家生猪屠宰场。支持年出栏生猪30万头以上、年出栏地方猪10万头以上的大型养殖企业或年加工猪肉产品2万吨以上的肉类加工企业配套发展与其养殖、加工产能相匹配的生猪屠宰场,可不受其所在地区生猪屠宰场规划数量限制。规范乡镇小型生猪屠宰点设置,除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外,原则上以县为单位按农业农村部现有批准备案数量,总量控制,只减不增。
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处长武深树介绍,传统的方式是按照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生猪屠宰场,现在则根据养殖产能和屠宰产能相匹配的原则规划设置生猪屠宰场。这样的调整有助于引导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转移,逐步减少活猪长距离调运,推进“运猪”向“运肉”转变。
《意见》对湖南省家禽、牛羊集中屠宰首次作出规定。积极推进家禽和牛羊集中屠宰,引导支持市州城市区和人口20万以上的县市城区加快淘汰活禽交易,推进实施家禽“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支持年出笼鸡鸭等家禽1000万羽或鹅300万羽以上的家禽养殖企业申办与其养殖产能相匹配的现代家禽屠宰场。暂未建设专业化家禽屠宰场的市州城市区在疫情防控、关闭活禽交易市场期间应设置家禽应急集中屠宰点。稳步推进牛羊集中屠宰,鼓励在生猪屠宰场增加牛羊屠宰线,切实解决牛羊屠宰“散小乱污”问题。
为确保市民吃得更放心,《意见》还指出强化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肉品质量追溯信息化管理,从畜禽屠宰源头赋予肉品统一的电子追溯码。支持屠宰场联合后续加工、销售等下游企业建立肉品质量安全全链条追溯体系,确保来源可溯、去向可追、责任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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