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农业部发布《全国肉牛遗传改良计划(2011-2025年)》,计划中提到,2020年前分批完成50个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的评估遴选,筛选出核心育种群1.5万头,配套相关育种设施设备,建立育种场和种公牛站的育种联结机制。同时制定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一)取得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县级以上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有专门的育种技术部门和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须经过专门的性能测定技术培训;并且提供诊疗服务的执业兽医。
(三)有完善的育种设施设备。
二、种群要求
(一)母牛群体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地方品种的单品种基础母牛数量100头以上;
(2)培育品种基础母牛数量200头以上;
(3)引进品种的单品种基础母牛数量100头以上;
(4)用于新品种培育的杂交基础母牛数量300头以上。
(二)种牛体型外貌符合本品种特征,无遗传缺陷和损征。
(三)种群健康状况良好,达到种牛健康标准,符合种用要求。
三、技术要求
(一)有明确的品种培育或种牛选择方案,至申报之日已执行2年以上,有年度选育工作总结报告。
(二)性能测定制度健全,至申报之日已开展生产性能测定工作2年以上,有完整、连续的生产性能测定记录。
(三)系谱记录齐全,主要经济性状(出生、断奶、周岁、18月龄、24月龄的体尺、体重)测定数据完整有效,并有完整的配种和产犊记录档案。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家肉牛核心育种场有42家,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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