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各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加大农业行政执法力度,共查办案件3.49万件,出动执法人员154万人次,罚款1.36亿元,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787件。其中,重点强化了对假冒伪劣农资案件的查处,查办案件1.27万件,为保障农业投入品质量和春季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前,农业农村部筛选并公布10大农资执法典型案例,有3件是关于兽药假冒伪劣案件,河南省长垣市金某辉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案,山西省运城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兽药案和广东省广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其中河南省的涉案700万元,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一、河南省长垣市金某辉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案
2020年2月,长垣市农业农村局接长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情况通报,称有人涉嫌无证生产假劣兽药。长垣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兽药67种、农药2种、饲料添加剂16种、包装箱434个、兽药标签2971个、包材工具3个。经核查,当事人金某辉涉嫌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涉案金额达700余万元。因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刑事犯罪,长垣市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二、山西省运城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兽药案
2020年6月3日,运城市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称位于盐湖区冯村乡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从事生产假劣兽药活动。该局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赴现场进行突击检查,查获一批假兽药产品。经查证,该公司违法生产的假兽药产品货值达65.91万元。因涉案金额较大,涉嫌构成刑事犯罪,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已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三、广东省广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兽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兽药案
202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执法检查,在广州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仓库发现6种兽药产品,但该公司不能提供兽药生产许可证及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经立案调查,该公司自2018年1月起,在未取得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情况下生产兽用诊断制品,共计6种176盒、4488头份,货值3.14万元。根据《兽药管理条例》五十六条规定,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农村局对该公司作出没收兽药产品173盒,没收违法所得588元,并处罚款15.7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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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农业农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