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佛山市里水镇合谊肉联厂存在“洗白”死猪的现象。本该在正规屠宰场无害化车间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居然从屠宰场里悄悄流出,还有一些病死猪,盖上检疫合格的标签,流入了广州、佛山等地的市场猪肉档,每天流向市场的病死猪肉,竟达数千斤之多。
佛山一肉联厂洗白病死猪流入市场,数量高达数千斤之多
每次看到“流入”这个词,都有一种要心肌梗塞的感觉。这明明是一个中性词,这些年来,却常与食品安全发生了关联。什么毒大米、病死猪……动不动就是流入。由于当前猪肉价格高,病死猪肉事件更容易受到关注,问题也存在放大的可能性。但就病死猪一路绿灯背后的问题而言,是与平时存在相通逻辑的。相对于以前,这些年有关病死猪的新闻少得多。但这起事件的发生,让人无法轻松,不由得想问:病死猪“洗白”,到底是什么黑了?
根据规定,生猪屠宰要在专门的屠宰点,宰前、宰中、宰后层层检验检疫,合格了才能流入市场。《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就明确规定,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可以讲,病死猪肉想要上市是很不容易的,有着重重关卡要闯。只要一个环节发挥出作用,就能让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可在很多时候,重重关卡形同虚设,重重失守反倒成了必然。
从新闻中看到,这些病死猪肉是有“身份”的,有着检疫合格的标签,不过这一切都是“洗白”的。涉事的合谊肉联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与想象中的小作坊、私自屠宰可是完全不同。能够成为“2019年第一批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想必这家企业在硬件上没什么大问题,在管理上也有一套制度。可事实呢?却是不堪一击。
在媒体调查中,有一个关键词,那就是“打招呼”。面对病死猪,一开始肉联厂员工倒也表示出了拒绝。你以为是在坚持原则,其实是“因为没有打招呼,也就是行贿”。而当好处拿到了,也就一路绿灯,甚至主动提供方便。如此也就能够理解,明明肉联厂里的监控已实现了全区域覆盖,但对于死猪交易、屠宰的整个过程却选择了主动“失明”。因为打了招呼,所以不听招呼。听起来像是笑话,却让人笑不出来。
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这个管,远远不是定一套制度、搞一个认证,就算完事的。记者发现,这家正规肉联厂,不仅在代客加工病死猪,而且在肉联厂无害化处理间外,竟然有神秘货车出现,每天都会将上千斤本该被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肉拉走。问题这么显眼,竟然没有发现,可以讲,比“监控失明”更严重的是“监管失明”。监管部门应该好好反思,在长和常、严和细上,到底下了多少功夫?如果打分,能打几分?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显而易见,病死猪“洗白”,是有些人的良心黑了,那些不法分子,肯定会付出昂贵的代价。回头来看这件事,不法分子是钻了漏洞,接下来监管部门必须补上这些漏洞。
广佛两地政府部门积极调查,涉案人已被抓
广州和佛山两地政府部门12月2日通报,因交易、屠宰病死猪肉,佛山合谊肉联有限公司已被责成停业整顿,相关嫌疑人被带走调查。广州涉嫌销售死猪肉的两名猪肉档主也已被控制。
11月30日,佛山市南海合谊肉联有限公司被曝光涉嫌交易和屠宰、出场病死猪肉。据记者了解,佛山市南海合谊肉联有限公司属于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
佛山市南海区政府2日表示,在获悉情况后,南海区公安、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已赶赴现场,成立事件调查处置工作组,责令南海合谊肉联有限公司从12月1日中午起禁止生猪调入。2日,在库存生猪处理完毕后,屠宰场停业整顿,相关嫌疑人已被带走调查。
据南海区政府介绍,目前已在全区对生猪屠宰厂进行排查,同时组织五个专项执法检查组,分赴各镇(街道)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对南海辖区范围的猪肉经营市场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肉品。经排查,目前暂未发现相关问题。
一些病死猪肉经屠宰场后流入了广州市。广州市广州市场监管局2日对外通报,佛山合谊肉联有限公司屠宰病死猪的事情被曝光后,广州已对全市农贸市场、超市和肉品经营店等经营场所全面开展核查,一旦发现该公司生产的猪肉食品,全部下架、停止销售。截至2日15时,已核查猪肉食品经营业户1699家次。黄埔区鱼珠街顶岗临时疏导点黄某冲经营的“乡下”土猪档和顶岗平价农贸市场杨某颖经营的“红土”走地猪档因涉嫌销售佛山病死猪肉,经营者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广佛两地政府部门表示将加大生猪屠宰、经营、加工等环节的执法检查力度,严惩违法者。
如何防止病死猪“洗白”?关键在哪里?
其一,加大屠宰环节治理。针对屠宰环节,既要严打黑屠宰场也要对正规企业有效监督,不妨借鉴在学校食堂推行的“明厨亮灶”工程,即强制屠宰企业每个生产环节都在摄像头监控之下,让消费者与监管者随时通过手机等渠道查看监控。
其二,加大销售环节治理。鉴于普通消费者很难识别病死猪,各地监管部门要对猪肉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加抽检频率,扩大抽检比例,加大专项检查力度。
其三,加大事后惩治力度。对涉及病死猪“洗白”链条上所有责任人,一个不少地追究法律责任,要用足用好现行法律规定让违法者倾家荡产。
简言之,只有对涉事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绝不轻饶,让多种惩罚及赔偿措施同时发力,才有望让违法者有痛感、长记性,也才能对猪肉生产、流通领域的其他企业和个人形成“杀一儆百”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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