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市2020年春节期间肉食稳定供应,市农业农村局拟对2020年春节期间外地采购调入生猪实行补贴,并草拟了《东莞市外地采购调入生猪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征求意见稿主要明确了对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要求,并具体规定了补贴时间及对象、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补贴程序等事项。
根据征求意见稿,在2020年春节(1月25日)前后一个月内(2019年12月26日00∶00开始至2020年2月24日24∶00止),从外地采购合格生猪调入我市屠宰场供我市屠宰和消费的供应商(含自行采购生猪的定点屠宰企业),可向其所在镇街驻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具体调入时间以其向驻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申报检疫的时间为准。供应商提出申请后,经市镇有关部门审核确定且公示无异议的,将由市、镇街(园区)两级财政按5:5的比例共同承担,统一发放资金。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补贴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供应商按每头生猪(每批次平均每头生猪重量75公斤以上)1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补贴数量上限为60万头,按申报检疫时间先后顺序纳入补贴范围,即在上述补贴时间(春节前后一个月)内,若全市申请补贴生猪总数超过60万头,超过部分将不享受补贴。
有关单位和公众可在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25日,以书面材料的形式,把相关宝贵意见反馈至广东省东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汇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8楼市农业农村局屠宰管理科,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22830829)
来源: 东莞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