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53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兽医研究所等10家单位申报的猪肺炎支原体ELISA抗体(sIgA)检测试剂盒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烯丙孕素最高残留限量及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北京生泰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申报的板蓝根颗粒增加靶动物变更注册,并发布修订后的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该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5.猪组织中烯丙孕素最高残留限量及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部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