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标准制修订,新制修订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加强农业标准宣传推广和使用指导,大力宣传农兽药、饲料添加剂使用规范,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从源头上减少非法添加、滥用乱用现象。推进规模经营主体按标准规范生产,建立生产记录台账,并将其作为政策支持的重要条件,通过2—3年努力,在大城市郊区、“菜篮子”主产县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标准化、可追溯。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严格投入品使用监管,建好用好农兽药基础数据平台,加快追溯体系建设。落实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全面实施农药生产二维码追溯制度,2018年底实现兽药经营企业入网全覆盖。严格兽用抗菌药物管理,不批准人用重要抗菌药物等作为兽药生产使用,逐步退出促生长用抗菌药物,2018年再禁用3种。
3.推进现代种业提挡升级。提升畜禽质量,完善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体系。
4.加强动物疫病净化防控。继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启动动物疫病净化工作,逐步推动全国规模养殖场率先净化。强化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有序推动东北4省区无疫区建设,鼓励具备条件的省份建设无疫区和无疫小区。探索建立动物移动监管制度,降低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强化屠宰行业管理,加大生猪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力度,组织开展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屠宰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提升集中处理比例。推进执业兽医队伍建设,加强官方兽医培训,引导和扶持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
5.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优先保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6.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促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
7.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研究创设支持小农户发展的政策。把对新型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力度与其带动小农户数量挂钩,鼓励将政府补贴量化到小农户、折股到合作社,支持合作社通过统一服务带动小农户应用先进品种技术,引导推动龙头企业等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通过保底分红、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方式,实现农民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大力提升生产性服务业对小农户的服务覆盖率。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
8.加快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和现代化示范牧场创建活动,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支持200个生猪、奶牛、肉牛养殖大县整建制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动落实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并网政策,推进沼渣沼液有机肥利用,打通种养循环通道。以东北、华北地区为重点,在150个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广“秸秆农用十大模式”和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热等技术。以西北、西南地区为重点开展农膜回收,建设100个地膜治理示范县,加快推进加厚地膜推广应用,对生产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地膜,政策上不予支持。
9.以调生猪、提奶业为重点推进畜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生猪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优化生产布局,引导产能向粮食主产区、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推进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加强冷鲜保藏、检验检疫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民族奶业振兴,实施振兴奶业苜蓿发展行动,通过优化养殖方式、乳品结构、养加关系,打造一批优质奶源基地。继续举办中国奶业20强企业峰会,推进奶酪校园推广行动,提升中国奶业品牌影响力,引导扩大乳品消费。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连直报平台建设,推广应用畜牧业生产经营单位代码。
10.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与体制改革。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重大问题联合攻关。
11.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强化农业法治保障,推进生猪屠宰等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