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要求强化生猪调运监管措施落实。6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区进一步抓实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自治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连续发文,要求各地做好要生猪调运查验监管,全区设立临时生猪调动监管联合办公室,加强和规范公路环节生猪调运查验监管,严格生猪“点对点”调运管理,进一步明确了对涉嫌违规调运生猪行为处置工作。
广西非洲猪瘟防控黔桂高速路临时检查站查获伪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2019年7月20日下午4:57时,黔桂高速路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执法人员在检查一辆川字车牌的班车上装载有1500羽鸡苗,其承运人提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NO4500149886疑似假证。
当日,南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接案后立即开展核实检查,经查实,该批鸡苗货主为吴某珍,7月20日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由一名叫古某的人提供,启运地点为广西北海市,到达地点为四川省泸州市,实际是从南宁市安吉禽苗市场发往四川省泸州市叙永县。执法人员在广西动物检疫证明出证查询系统没有查到相关出证信息,而在广西动监e通查到该检疫编号NO4500149886已于2017年7月11日由广西玉林市北流市塘岸镇兽医站报检点使用过,故可定性该张检疫证明系伪造。
鉴于伪造《动物检疫证明》运输动物性质对社会影响恶劣,南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经局领导的同意,于2019年7月21日将该案件移送南丹县公安局,经县公安局进一步取证调查核实,2名当事人也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公安部门对当事人采取拘留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措施。
广西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点严厉查处违规运输生猪调运行为
7月22日早晨,广西柳州鹿寨县高速路口设置的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点,拦截了一辆违规调运生猪的车辆。
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派出执法队伍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取证。被拦截车辆为一辆五菱牌小型普通客车,车上载有7头生猪,其中两头佩戴免疫标识,另五头无免疫标识。当事人货主覃某不能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五条“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下列动物和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下列动物产品: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之规定。覃某的行为涉嫌违规调运生猪,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跨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明字【2018】33号)规定“发现违规调运生猪及生猪产品的,不得劝返,要立即扣押,做无害化处理”之要求,鹿寨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依规将该批生猪交由鹿寨县日升畜禽处理有限公司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同时对涉案货主覃某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自6月份以来,由鹿寨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与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及各卡口乡镇政府等四个部门联合组成的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执法队,共查验运猪车辆157辆,查验生猪7016头,查处违法调运生猪车辆6辆,生猪38头。
百色市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
7月27至28日,百色市省际交界公路检查站近日连续查获违法调运生猪车辆。隆林县公路检查站查获4起非法调运生猪案,涉案生猪运输车辆4辆,生猪153头。右江区高速路罗村口高速公路检查站查获1起非法调运生猪案,运载生猪109头。 均按规程进行了相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