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强民惠民政策,但没有落实到位,怎么办?
1、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政策主要是为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牛羊)养殖积极性,促进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引导产销有效衔接,保障市场供应。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包括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牛羊调出大县资金和省级统筹奖励资金三个部分。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到县,分配因素包括过去三年年均生猪(牛羊)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因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对生猪调出大县前500名、牛羊调出大县前100名给予支持。
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县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牛羊)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污粪处理、防疫、保险、牛羊饲草料基地建设,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省级统筹奖励资金按因素法切块到省(区、市),分配因素包括各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量、消费量等。
统筹奖励资金由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本省(区、市)生猪(牛羊)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
2、动物防疫补助政策
2019年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政策,主要包括3个方面:
一是强制免疫补助政策。
国家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包虫病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免疫范围为全国,布病免疫范围为一类地区省份,包虫病免疫范围为重疫区省份。
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可用于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驱虫药物)采购、储存、注射(投喂)及免疫效果监测评价、人员防护等相关防控工作,以及对实施和购买动物防疫服务等予以补助。
中央财政强制免疫补助规模切块下达各省级财政,各省级财政根据疫苗实际招标价格、需求数量、政府购买服务数量及动物防疫工作等需求,结合中央安排的补助资金,据实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为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经营者的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允许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户自主采购、财政直补。
开展“先打后补”的养殖场户可自行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相关动物疫病疫苗,地方财政部门根据兽医部门提供的养殖场户实际免疫数量和免疫效果安排补助经费。
自主采购疫苗的养殖者应当做到采购有记录、免疫可核查、效果可评价,具体条件及管理办法由各省(区、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对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省级疫苗集中招标采购。
各地在完成强制免疫任务的前提下,可统筹用于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二是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
国家在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过程中,对被强制扑杀动物的所有者给予一定补助,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承担。
目前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的强制扑杀疫病种类包括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结核病、包虫病、马鼻疽和马传贫。
补助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因非洲猪瘟扑杀生猪补助标准为1200元/头),奶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
各省(区、市)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测算标准。
三是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由中央财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生猪饲养量和合理的生猪病死率、实际处理率测算各省(区、市)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包干下达各省级财政部门,主要用于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支出。
各省(区、市)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对病死畜禽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等各环节的实施者予以补助。
此外,2016年起,中央财政用于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相关资金已并入中央对地方一般转移支付,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补贴,补贴标准由地方畜牧兽医部门协商财政部门确定。
3、农业保险支持政策
中央财政提供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的品种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森林等3大类,覆盖了玉米、水稻、小麦、棉花、马铃薯、油料作物、糖料作物、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森林、青稞、牦牛、藏系羊、天然橡胶共15个品种。地方财政支持开展的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超过200个。
2016年,财政部出台《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作出规定:养殖业在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地区分别补贴50%和40%。
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
2018年,中央财政和中央预算内投资总共安排50亿元用于支持畜牧大县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支持204个畜牧大县提升基础设施条件,探索有效治理机制。同时继续支持非畜牧大县生猪等主要畜种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工作。
2019年,将继续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争取实现畜牧大县全覆盖。按时完成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的目标,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等七省(市)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十三五”目标的任务。
☞更详细的请点击:2019年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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