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公告第2464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未经农业部监督检查或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兽药安全性评价单位,其完成的研究、试验数据资料不得用于兽药注册申请。
截止至2019年6月12日,已符合兽药GLP/GCP的单位如下:
符合兽药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的单位有:
天津渤海农牧联合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西安国联质量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华南农业大学
符合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的单位有:
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渤海农牧联合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诺威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天康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
洛阳中科基因检测诊断中心有限公司
青岛农业大学
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
河南省兽药饲料监察所(河南省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夏兴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南农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华南农业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洛阳惠中兽药有限公司
各单位详细的试验项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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