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农办〔2018〕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推进广东省饲料管理“放管服”工作,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省农业厅拟增补调整广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核专家,现将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业范围
从事饲料、畜牧兽医水产、卫生、食品、制药、化工、机械、生物技术、质量标准和检测技术、环境保护、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相关行业的科研教学机构、检测机构、技术推广部门的有关专家。
二、条件要求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并从事上述相关工作满3年以上;
2.掌握有关饲料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3.熟悉饲料卫生标准、饲料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
4.掌握检查验收方法和评定标准,能够结合产品特点对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能力进行核查;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处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廉洁自律;服从安排,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能胜任并积极参加现场检查工作,有时间和精力参加饲料专家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6.未在饲料及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担任职务。公务员不参加申报。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认真填写《广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核专家信息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1月31日前,一式两份连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寄至广东省畜牧兽医局(同时发送信息表word电子文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东省畜牧兽医局 聂飞
电话:020-37288991、37288291(传真)
邮箱:627626799@qq.com
地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广东省农业厅2号楼407室,邮政编码:510500
附件:广东省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核专家信息表
广东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